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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在商业实践中却几乎没有实质性补救措施可循。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超过99%的钓鱼网站是由海外发起攻击,这也大大增加了防范难度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难度。综合来看,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消费者的风险及维权难度均大大增加了。

法律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

胡靖[2]

2018年的春天比以往来得更晚了一些,即便惊蛰已过,气温犹寒。比倒春寒的气候更冰冷的则是那些投资了“钱宝网”导致血本无归的投资者的心情。从金融发展的角度看,“钱宝网”倒闭不过是“e租宝”“快乐e贷”“通达财富”等P2P公司倒下的又一案例,但是从投资者——也就是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角度看来,“钱宝网”倒闭让许多个家庭损失了多年的“血汗钱”和“养老钱”。

巴菲特有句名言:只有当大潮退去的时候,你才能知道谁在“裸泳”。美国次贷危机后,全球范围内资金低成本扩张的大潮终于开始慢慢褪去,如今要开始算总账了。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交易总规模已超过24.6万亿元,占GDP比例达20%,互联网金融用户超过6亿。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其潜在系统性风险隐患随着各种平台的倒闭正在逐渐暴露。根据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1月,累计出现资金问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数量达到4110家,涉及资金超过千亿元。

2017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首当其冲的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其中“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如此庞大的交易规模与用户基数使得其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波及面广,也使其因此而备受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不仅更容易使消费者遭受资金损失,而且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诸多困境和难点。

第一,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使网上金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交易双方并不进行现场交易,无法通过传统的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双方的合法身份,金融消费者在信息获取方面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

第二,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项目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部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受到欺骗,损失惨重,尤其以近三四年来,一些打着P2P网贷公司名义发布的虚假标的为甚,同时打着虚拟货币或区块链名义行传销或诈骗之实的机构亦开始局部盛行。而且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常常会层层嵌套,使得监管者也无法有效穿透资本杠杆,造成监管真空。

第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空间特性使得消费者维权困难。互联网金融提供服务的网络特性,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物理驻所与消费者所在地可能远隔千山万水,而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巨大的空间距离会带来消费者权益维护成本的大大增加,很容易使维权陷入困境。

第四,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大。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扩展,包括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个人消费习惯等在内的个人重要信息都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保存。但是,一方面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并未建立起保护个人隐私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披露等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因此,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在商业实践中却几乎没有实质性补救措施可循。(www.xing528.com)

第五,互联网金融仍然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和消费模式中,消费者在交易中容易面临黑客钓鱼网站等的攻击,导致消费者资金被盗刷,数据被恶意篡改等。如2015年P2P平台芝麻金融遭遇黑客攻击,超过8000名用户的资料被泄露。这些数据包括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银行卡信息等。此外,一些钓鱼网站伪装成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等网站,窃取用户提交的银行账号、密码等私密信息。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超过99%的钓鱼网站是由海外发起攻击,这也大大增加了防范难度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难度。

第六,互联网金融平台质量良莠不齐,存在较多庞氏骗局。应该说,互联网金融的确大大降低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交易费用,但是较低的准入门槛使得一些网络公司利用消费者的贪婪心理推出高收益率产品,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进而形成庞氏骗局。而这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旦经营不善或遇到利率高企导致平台运转难以为继,就会卷走沉淀资金跑路,消费者则血本无归,成为最后的受害者。

综合来看,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消费者的风险及维权难度均大大增加了。这一方面需要监管层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堵住灰色地带,打破互联网金融纠纷无条法可依的局面,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覆盖;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与时俱进,积极学习,理性判断,而非盲从或单纯追求高收益。同时,消费者要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法律意识,一旦权益遇到侵犯,要迅速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及时采取外部调解、提起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渠道进行维权。

【注释】

[1]原文发表于《社会科学报》2018年3月22日第4版。

[2]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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