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立信用证的手续
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进口业务中,履行合同的第一个环节就是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小贴士
银行开立信用证的方式:
①信开(L/C Opened by Mail)信用证以信件方式开立,以平邮、航空挂号或特快专递等邮寄方式传递,称为“信开”。主要适用于装运期较长或金额较小的信用证开立。随着通信方式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这种方式已不多见。
②电开(L/C Opened by Teletransmission)电开是指以电报、电传等方式开立信用证。电开主要适用于装运期较短的信用证开立。电开又分为简电开证、全电开证和SWIFT方式开证等。
进口合同签订后,进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该开证申请书是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进口商填写好开证申请书,连同进口合同一并交给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同时,向开证银行交付一定比率的押金,开证申请人还应按规定向开证银行支付开证手续费。
2)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内容
①信用证性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②信用证号码、有效期及信用证失效地点。
③受益人:国外出口人。
④转递银行:出口人当地银行。
⑤开证申请人:外贸经营单位。
⑥信用证总值。
⑦单据要求。
⑧装运说明和依据:支付费用的分项说明、合同号和运输标志。(www.xing528.com)
⑨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
⑩分批装运和转船: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11]机器设备制造工厂名称。
[12]包装条件。
[13]特殊要求与声明:如不能接受第三者为发货人等。
外贸经营单位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一定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进口合同为依据,减少和避免修改信用证。一旦国外受益人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经外贸经营单位同意后,即可向中国银行办理改证手续。
3)信用证的开证时间
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合同规定在卖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应在接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开证;如合同规定在卖方领到出口许可证或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开证,应在收到对方已领到出口许可证的通知,或银行转知保证金已照收后开证。
4)信用证的修改
对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请求,经我方同意后,即可向银行办理改证手续。最常见的修改内容有:展延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变更装运港口等。
5)开立信用证应注意的问题
①信用证的内容必须符合进口合同的规定。如货物的名称、品质、数量、价格、装运日期、装运条件、保险险别等,均应以合同为依据,在信用证中明确加以记载。
②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有开证日期,进口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如果合同中只规定了装运期而未规定开证日期,进口商应在合理时间内开证,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30~45天申请开证,以便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在装运期内安排装运货物。
③单据条款要明确。信用证的特点之一是单据买卖,因此,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必须列明需要出口人提供的各项单据的种类、份数及签发机构,并对单据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④文字力求完整明确。进口商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上载明的事项,必须完整、明确,不能使用含糊不清的文字。尤其是信用证上的金额,必须具体明确,文字与阿拉伯数字的表示应一致,应避免使用“约”“近似”或类似的词语。这样,一方面可使银行处理信用证时或卖方履行信用证的条款时有所遵循;另一方面可以此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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