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按CIF或CIP条件订立的出口合同,由出口方负责投保。
按我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投保一般需逐笔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接受后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
小贴士
出口投保程序:
①投保人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按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投保单,送保险公司投保。
②保险公司以投保单为凭证出具保险单,作为接受保险的正式凭证。
③投保人在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后,若需更改险别、运输工具、航程、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等,必须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立即出立批单,附在保险单上作为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④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⑤被保险货物抵达目的地后,若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可由国外收货人凭保险单等有关凭证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赔。
凡是按FCA,FOB,CPT,CFR条件订立的进口货物,由进口方负责投保。我国外贸企业为了防止漏保和延误投保,也为了简化手续,大都采用预约保险做法,即由我外贸企业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进口预约保险合同(Open Cover),又称预约保单(Open Policy)。按照预约保险合同规定,外贸企业无须逐笔填送投保单。在进口货物时,只需将国外客户的装运通知送交保险公司,即为办理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自动承担承保责任。对于不经常有货物进口的单位,也可逐笔办理投保。
在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后,被保险人如果需要变更险别、运输工具名称、航程、保险金额或扩展保险期限等,可向保险公司提出批改申请,按批改规定,出立批单(Endorsement),并对批改后的内容负责。
3)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契约,是被保险人或受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依据,是进出口贸易结算的主要单据之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保险单据可以背书转让。我国常用的保险单证主要有保险单、保险凭证、预约保单等。
(1)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一种正规保险合同。目前,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大都出具这种保险单。
(2)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保险凭证在法律上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预约保险单
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是一种没有总保险金额限制的预约保险总合同,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将要装运的属于约定范围内的一切货物自动承保的总合同。在承保范围内的被保险货物一经启运,保险公司即自动承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