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ownership plan,ESOP),是部分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最早的员工持股仅是美国工人参与福利分配和减免税的一种形式。美国雇员持股计划的最初设计师是加州一位公司和投资金融律师——路易斯·凯尔索,即一个“民主资本主义”的提出者,他坚持以员工持股ESOP的方式增加员工所有权运动。
1956年,凯尔索提出ESOP的目的是为了使一家小型的加利福尼亚报纸连锁公司的员工能够借助于无抵押权的信贷,从其退休的雇主手中购买公司,而不必降低他们的薪水或动用积蓄。之后,美国陆续出台了一些减免税的法案,刺激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广泛推行。此后,美国员工持股计划便迅速发展。据统计,截至1998年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已超过一万例,约900万员工参加,这些员工持有的公司股票超过2 100亿美元[2]。
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方式一般是:公司把一部分股票(或者是可以购买等量股票的现金)交给一个信托委员会[3];信托委员会把股票存入雇员的个人账户,在雇员退休或不再工作时再发给他们。ESOP的内在目的就是想通过员工的努力来实现股票价格的上涨,员工和企业都可以在股价上涨的情况下使其所持有的股票增值。另外,ESOP的重要价值理念是分享,员工通过持股而成为企业的主人,并从股息中获得收入提高薪酬,员工会关注公司的一些长期的业绩和战略,谋求公司整体的、长期的利益。这样,企业与员工就建立了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共同创造价值、分享利益。(www.xing528.com)
在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持股资格的认定、股权设置、股份分配和认购程序、持股途径与机构、股份管理和投票权分配、价值评估及红利分配等。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但值得注意的是股份来源安排和股份转让交易即兑现的环节。股份来源主要通过净资产增值部分存量的划分、现金认购一部分、股票递延支付计划和股票期权安排。在兑现设置中,员工股不允许自由转让交易,法人股可由持股会回购或认购一定期限之后在员工之间转让,流通股在解冻期满后可自由转让。行使股份转让、交易与回购,会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或绩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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