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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构成特征简析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税收入主要由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等构成。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非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下降较快,比重结构趋于合理。考虑到各个省区市人口数量、地域大小等因素的巨大差异,为减少这种干扰,本课题按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高低对31个省区市进行了排序。结果显示,重庆市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排至第7位,人均414.00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2.13

财政收入构成特征简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仍占主体地位,非税收入增速较快,占比较高

2013—2017年,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由1693.20亿元增长至2252.3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由1112.60亿元增长至1476.30亿元,非税收入由580.60亿元增长至776.00亿元,增幅略大于税收收入。2017年,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为1.10%,其中税收收入占比65.55%,比上年增长了0.9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34.45%,与上年相比占比略有下降。(见表5-2)

表5-2 2013—2017年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

下面从税收的不同税种、非税收入、产业、所有制维度阐述这些因素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

(1)不同税种贡献。

各税种对税收贡献变化不大,增值税、所得税对税收收入的贡献过半。

2013—2017年,重庆市税收收入由1112.60亿元增长至1476.30亿元,五年增幅达32.69%,其所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虽然在某些年份有减小的趋势,但税收收入仍然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体。从重庆市征收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共13个税种来看,各税种的收入所占比重变化不大,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贡献了超过一半的税收,2017年这3项税收收入占总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55.07%,是绝对主体税源。(见图5-4)

表5-3 2013—2017年重庆市各税种收入所占比重

注:增值税含“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

图5-4 2013—2017年重庆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比及三税合计占比情况

(2)非税收入贡献。

重庆市非税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差距正在缩小。

非税收入主要由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等构成。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主体来源。由于2017年全国平均非税收入的数据暂缺,本课题将重庆市2013年至2016年的非税收入与全国平均非税收入进行比较。2013年,全国平均非税收入487.00亿元,重庆市非税收入580.60亿元,相差近100亿元。2016年,全国平均非税收入727.00亿元,重庆市非税收入789.50亿元,相差62.50亿元。由此可见,虽然重庆市非税收入近几年来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差距正在逐渐减小。(见图5-5)

图5-5 2013—2016年重庆市非税收入与全国平均非税收入对比情况

非税收入在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过大。2013—2017年的五年间,重庆市非税收入从580.60亿元增长至776.00亿元,非税收入总量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达7.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平均为34.03%。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含配套费)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占比较大的两个科目,在2017年分别达到263.08亿元和332.01亿元。因此,虽然税收收入是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支柱,但非税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也不容忽视。(见表5-4)

表5-4 2013—2017年重庆市非税收入明细科目统计

注:捐赠收入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系2016年由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非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下降较快,比重结构趋于合理。2017年,重庆市非税收入完成776.00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为263.08亿元(含配套费),占比33.90%。纵观2013—2017年,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由359.08亿元降至263.08亿元,占非税收入比重从2013年的61.85%迅速降至2017年的33.90%。(见图5-6)

图5-6 2013—2017年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占比情况

纵向来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各个明细科目完成数额大致都在总体上呈现递减的趋势,抑或波动不大,仅少数几项在五年间有增长,其中环保科目由2013年的0.62亿元增至2017年的4.10亿元,增长近7倍。这表明国家“正税清费”和“推行低碳、节能、减排”的政策收到正向效果。(见表5-5)

表5-5 2013—201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情况统计(单位:亿元)

续表

本课题将重庆市与其他省区市进行了横向比较。由于其他省区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未包含城市建设配套费,而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含有城市建设配套费,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需扣除城市建设配套费。以2016年为例,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总额为309.26亿元,扣除2016年城市建设配套费178.00亿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为131.26亿元,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比较,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排名第14,处于中等水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6.7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排名第一的为江苏省,达410.00亿元;排名靠后的为陕西、甘肃等西部偏远地区,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情况使得当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处于较低水平。从总量来看,重庆市该项收费水平仍处于高位。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但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全国排名却非常靠后,仅高于宁夏、海南、陕西、甘肃,处于倒数第5位。(见表5-6)

表5-6 2016年全国部分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排序情况

续表

注:由于其他省区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未包含城市建设配套费,而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含有城市建设配套费,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本表中将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扣除了2016年城市建设配套费178.00亿元。表中数值相同的城市,以城市首字母顺序为排序依据。

考虑到各个省区市人口数量、地域大小等因素的巨大差异,为减少这种干扰,本课题按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高低对31个省区市进行了排序。结果显示,重庆市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排至第7位,人均414.00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2.13元,处于偏高水平,说明在降低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方面重庆市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仍存在差距。而浙江省,其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人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仅为84.00元,排名靠后。相对照而言,重庆市应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尤其是涉企收费,要进一步缩减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及前置性备案,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罚款、检查、保证金等给企业带来较重负担的收费项目。

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非税收入中的比重虽然增长较快,但不排除“空转”技术处理。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达332.01亿元,占当年非税收入的42.78%(见表5-7)。纵观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变动情况,由2013年的104.73亿元增至2017年的332.01亿元,在非税收入中占比也由2013年的18.04%增长至2017年的42.78%,其增长速度极快,迅速挤占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非税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见图5-7)。合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是与经济增长相匹配的,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而重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过大,因此,有必要对目前非税收入中占比最大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明细科目进行分析。

表5-7 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在非税收入中的占比情况

图5-7 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占比情况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明细科目主要有五项,即利息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及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从2015年开始,新增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这一科目。在整个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占比较大的两个科目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科目在2017年的占比虽然有所下降,但2013—2017年该科目比重一直在45%左右,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所占比重则一直在30%左右波动,两项科目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总额的比重在80%左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融资、财力评估、发债、收支平衡等需求,不排除进行了一些技术性操作,使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所占比例较大,但未真正形成实际收入。(见表5-8)

表5-8 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明细科目情况统计

注:该占比为展开明细科目占整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比重。

(3)三次产业对税收的贡献。

重庆市三次产业因产业特征和宏观调控因素,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有所不同,其中,第一产业贡献最小,第三产业贡献最大,且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①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已然超过第二产业,但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仍然是税收贡献的重要力量。

2013—2017年,重庆市第二产业实际入库税收收入由759.10亿元增至972.90亿元,增长213.90亿元,增幅较大。2017年,重庆市实现全辖区税收2659.3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实现税收收入972.90亿元(见表5-9),占辖区税收收入的36.59%,第三产业实现税收收入1686.44亿元(见表5-10),占比约为63.40%,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占比不断上升,已经超过第二产业(由于第一产业实现税收较少,此处忽略不计)。

表5-9 2013—2017年重庆市第二产业明细项目实际入库税收表

注:以上税收数据不含海关代征代返的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该比重为第二产业实际入库税收占重庆市全辖区税收收入总量的比重。

表5-10 2013—2017年重庆市第三产业明细项目实际入库税收表(www.xing528.com)

注:以上税收数据不含海关代征代返的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该比重为第三产业实际入库税收占重庆市全辖区税收收入总量的比重。

分行业来看,第二产业内部的制造业对税收贡献最大,由2013年的470.10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640.90亿元,占当年税收总额的比重保持在25%左右;第三产业中对税收贡献较大的是房地产行业,由2013年的464.90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610.50亿元,累计增长145.60亿元,占当年税收总额的比重保持在22%左右。

在实现三次产业税收增收方面,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增加值基本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增长率达8.06%,制造业产值较大,其为财政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新兴行业发展向好,传统行业受到冲击,税收下滑。如2017年前三季度,汽车、卷烟和电力等传统行业税收减收较大,降幅达到了10%;其中,由于新车型较少和市场竞争激烈,占重庆市汽车税收七成的“长安系”量价双跌,税收贡献减弱,重庆市汽车行业税收收入规模从第1位下降到第3位。因此,第二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从三次产业的税收增速来看,2017年重庆市第三产业对税收贡献增长幅度最大的房地产行业实际入库税收610.50亿元,同比增长32.72%,增速较为强劲。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政策影响导致税收贡献波动较大,所以制造业仍是税收贡献的重要力量。(见表5-11)

表5-11 2016—2017年重庆市第三产业实际入库税收统计(地税征收)(单位:亿元)

续表

②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宏观税负都高于第二产业,且差距呈逐渐增大态势。

三次产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与其税收比例有一定差异。2013—2017年,重庆市三次产业结构比由8∶51∶41变为7∶44∶49(见表5-12),第一产业增加值在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略有降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明显上升,说明“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负降低,推动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第二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显著下降,从其所提供的税收来看,2013年二、三产业提供税收的结构比为41∶59,2017年这一比例变为37∶63,差距明显加大,且第三产业实现税收收入的增速远高于其增加值的增速。

表5-12 2013—2017年重庆市三次产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情况

三次产业相同的经济总量对税收的贡献度不同。由于农业补贴政策等原因,第一产业对税收的贡献最小;第二产业对税收的贡献次之,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降低,同时对税收的贡献也有所降低;得益于近年来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对税收的贡献最大,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次产业的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不同,且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之间的差距不断增大。第二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由2013年的0.060下降至2017年的0.050,第三产业则由2013年的0.086增长至2017年的0.087。2017年,二、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之比由2013年的1∶1.43变为1∶1.74。由此可见,第二、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之间的差距不断增大。(见表5-13)

表5-13 2013—2017年重庆市第二、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统计表

注: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为相应的产业税收总量与当年GDP之比。

③剔除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行业后,第二产业增加值高于第三产业,但第三产业的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仍高于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增加值与第三产业增加值之比变大。剔除房地产行业所提供的产值后,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比由7∶44∶49变化为7∶46∶47,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不变,第二产业所实现的增加值占比略微上升,第三产业实现的增加值占比略微下降。(见表5-14)

表5-14 2013—2017年重庆市剔除房地产行业后各产业增加值及其税收收入情况

注:此处的第三产业增加值为剔除房地产行业后剩余第三产业增加值合计,第三产业税收收入为剔除房地产行业后的剩余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合计。房地产行业对GDP增加值来源于重庆市统计年鉴。

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提供的税收收入差距减小。剔除房地产行业后,2017年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提供的税收收入之比由之前的37∶63变化为47∶53,虽然第三产业所提供的税收收入略胜一筹,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所提供的税收收入差距明显减小。(见图5-8、图5-9)

图5-8 2013—2017年重庆市剔除房地产行业后的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变化情况

图5-9 2013—2017年重庆市剔除房地产行业后的第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变化情况

剔除房地产行业后,第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由2013年的0.049增长至2017年的0.055,增长约1.122倍。同期,第二产业单位经济总量从0.060降至0.050,第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收入在2013年低于第二产业,但到2017年,第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收入超过了第二产业。(见表5-15)

表5-15 2013—2017年重庆市剔除房地产行业后的第二、三产业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收入表

注:单位经济总量创造的税收为相应的产业税收总量与当年GDP之比。

(4)所有制贡献。

公有制企业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约占七成,民营企业贡献约占五成,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纳税主体。

2013—2017年,从地税分所有制税收收入总量来看,公有制企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从2013年的248.2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483.43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8.13%,非公有制企业税收贡献从2013年的570.9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166.22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9.55%。从总量来看,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收入总额在逐年递增,但增速略低于非公有制企业税收增速。(见表5-16)

从分所有制税收收入占地税总额的比重来看,公有制企业税收收入占比从2013年的30.28%下降至2017年的27.98%,公有制企业税收贡献从2013年的69.72%增长至2017年的72.02%。细分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非公有制企业总体税收的比重最大,超过六成。由此可见,重庆市的民营企业充满活力,是纳税主体。(见表5-17)

表5-16 2013—2017年重庆市地税分所有制税收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注:其他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表5-17 2013—2017年重庆市地税分所有制税收收入占比情况

注:此处的占比为相应的所有制企业对税收收入贡献额除以当年地税税收收入合计的比重。

2.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绝对主体

基金预算收入明细科目目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等8种,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基本保持同步变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基金预算收入中平均占比为93.06%,2017年占比高达96.18%,几乎覆盖所有基金预算收入,这一比重也从侧面反映出重庆市房地产用地成交十分活跃。(见表5-18)

表5-18 2013—2017年重庆市基金预算收入明细科目统计情况(单位: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的利润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是绝对主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占比较大的两个科目分别是利润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其中,利润收入指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重庆市2013—2017年的利润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的平均占比约为51.98%,其中,2016年以前的利润收入保持稳定上升,2017年利润收入突然从73.29亿元降至54.58亿元。这表明,虽然重庆市用于经济建设的投资在近年来保值增值效果较好,但呈现回落势头。因此,加大利润这一核心收入,需保持在“雨露均沾”的前提下,权衡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率,合理调整经济建设的投资规模和结构。

产权转让收入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企业、金融企业等类型的企业在股权、股份、产权等方面的转让收入。重庆市2013—2017年产权转让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平均占比约为34.15%。2013—2015年,重庆市的产权转让收入较为稳定,增减幅度不太。2016年产权转让收入突然从2015年的35.42亿元下降至6.07亿元,2017年又骤然从2016年的6.07亿元增长至53.28亿元。这表明2013年至2015年产权转让成功率比较高,交易量比较均衡。之后,产权转让困难加大,交易量极不均衡。(见表5-19)

表5-19 2013—2017年重庆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统计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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