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外,我国为了推动全国性碳市场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减排目标,但过多的行政命令也使价格和供求机制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其次,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较低。这也是市场机制得不到充分发挥的体现。最后,我国碳排放交易价格失真,各试点之间价格差异大,有些试点表现出了较大的价格波动。
首先,碳排放权交易本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减少行政干预,但我国一开始就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政府在定价中占主导地位:政府选出某一行业的几家代表性企业,计算其减排成本的平均值,以此为依据确定碳交易价格。这导致市场的真实供求情况无法得到反映。此外,我国为了推动全国性碳市场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减排目标,但过多的行政命令也使价格和供求机制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其次,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较低。在碳市场履约风险不断升高的背景下,更需要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维护企业的知情权,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而目前我国碳市场的信息透明程度较为落后,管理杂乱。
第三,我国碳配额行业间分配不均。我国碳配额以政府免费分配为主,集中在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有时甚至会有过剩,而其他行业则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也是市场机制得不到充分发挥的体现。(www.xing528.com)
最后,我国碳排放交易价格失真,各试点之间价格差异大,有些试点表现出了较大的价格波动。北京碳市场价格最高,2019年最高成交价可达87.5 元/吨,最低成交价也高达48 元/吨。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其他碳市场均价大都低于50元/吨,2019年上半年重庆交易市场的均价低于10 元/吨,最低时甚至跌到了3元/吨,而2019年年底又陡然上升至40 元/吨[6],可见其波动之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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