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欧盟委员发布了一项立法提案,计划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征税规则进行调整。根据该项提案,任何欧盟成员国均可对境内发生的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而不是让互联网公司选择在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2019年3月,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向政府提交了一项法律草案,意在对大型互联网和科技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征税对象包括全球数字业务年运营收入超过7.5亿欧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运营收入超过2500 万欧元的企业,谷歌、苹果、脸书、亚马孙等互联网巨头都将受到影响。7月11日,法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数字税”法案,作为回应,美方宣布将根据《1974年贸易法》的第301 条款对法方“数字税”展开调查,并可能对法国进口商品采取加征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8月26日,法美两国在七国集团(G7)峰会上就数字税征收问题达成协议,同意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框架下解决问题。
2019年12月,法美“数字税”争端再次升级,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在一份声明中指出,“301”调查显示法国数字服务税“歧视”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孙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对美国企业造成负担,同时该做法也未能遵守现行国际税收政策原则,考虑到相关利益损害,提议美国政府对包含奶酪、香槟、手提包在内的价值24 亿美元法国输美产品加征最高达100%的惩罚性关税。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迅速表示此举“不可接受”,并警告称一旦美方落实关税政策,欧盟和法国将随时准备反击。随即在12月3日召开的北约峰会上,法美两国总统会谈后表明立场,双方将严格控制分歧并化解争端。2020年1月20日,法美两国政府分别发表声明,证实两国总统经过商谈,已就“数字税”争端达成休战协议,双方同意延长谈判至2020年年底,希望在国际框架下协商解决方案,避免陷入一场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的贸易战,并表示磋商期间不会加征关税。至此,法美两国贸易争端暂缓,“数字税”争端的未来走向仍需持续观望。(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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