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业是一个社会化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有关机构发挥了很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的作用,旅游业市场运作与管理的水平较高。香港涉及旅游部门的主要机构有三个,分别介绍如下:
1.香港特区政府旅游事务署(简称香港旅游事务署,属政府部门)
成立于1999年5月,隶属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府的旅游业发展政策和策略,并统筹与业界的联系,加强协调旅游业的发展。
香港旅游事务署,由旅游事务专员掌管,下设的旅行代理商注册处是《旅行代理商条例》的执行机构,由16名公务员组成,负责审批旅行代理商的牌照和续牌申请、审阅1 500多家旅行代理商的财务报表及管理旅游业赔偿基金等。
2.香港旅游发展局(法定机构)(www.xing528.com)
成立于2001年4月,是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条例》而组建起来的法定专门部门,由特区政府拨付运作资金,代表政府行使广泛的权力。简言之,主要职能是在世界各地宣传和推广香港旅游,积极提升访港游客在港良好的体验,并就香港旅游设施的种类及质量定期向政府和其他有关机构提出建议。目前,发展局总办事设在香港,同时在世界各地设有16个办事处,积极开展有关旅游业务。
3.香港旅游业议会(行业组织)
成立于1978年,是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有关规定而建立起来的旅游行业组织。旅游业议会和旅游事务署下设的旅行商注册处共同肩负规范和管理经营外游和本地接业务的旅行社工作。旅游业议会主要负责日常监管外游和入境旅行社,目标是维持旅游业的高专业水平,保障游客和旅游业者的双重利益。
旅游业议会包括8个属会和1 500多家会员旅行社。内设机构包括理事会、上诉委员会、17个专业委员会、3个小组委员会和议会办事处,分别负责执行旅行社业规管工作和处理投诉及违规事宜,运行有序且有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