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彩业对澳门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之初不仅已考虑博彩经营权开放问题,涉及澳门娱乐场(赌场)的经营法律制度、批给制度、税收等方面,而且在整个开放过程中一直以审慎、严谨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尤其重视立法,为博彩经营权开放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1999年12月21日,行政长官何厚铧上任首日即透露,要邀请具国际性博彩营运经验的顾问公司成立独立工作小组,研究澳门的博彩业前景。2000年3月6日,何厚铧特首在北京会晤钱其琛副总理时向公众透露未来博彩业的发展思路是“既要管好,又要发展”。同年7月初,特区政府成立研究博彩业发展的专责委员会(博彩委员会),由何厚铧特首亲任主席,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以便对博彩业的营运和管理进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该委员会于8月间举行首次会议,决定聘请安达信(Arthur Andersen)国际顾问公司分三个阶段研究澳门博彩业发展路向,为特区制定未来博彩政策,如发牌、税收、管理制度等提供参考意见。另一方面,2001年3月,由博彩监察协调局局长雪万龙及8名包括来自本地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组成的专家团,应美国政府的邀请,前往拉斯维加斯赌城考察当地博彩业的实况,了解美国博彩业的业务经营、行政管理、法规条文和监管制度等模式与经验,以备参考。
安达信顾问公司在2001年中期完成研究报告后,特区政府随即将有关美、英、澳洲等外国博彩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并着手采取博彩经营权开放的具体步骤,而第一步就是草拟制定相关法律,作为开放的法律依据。7月13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完成《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草案》讨论稿。18日,澳门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上述博彩法案。(www.xing528.com)
2001年8月30日,澳门立法会正式通过16/2001号法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亦称新博彩法),标志着澳门原由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已实行40年之久的博彩专营制将让位于可体现公平竞争的三足鼎立局面。新博彩法是澳门特区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1条第(一)项及第(三)项制定的法律,共有6章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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