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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健康服务现状分析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5年年末,宁波市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54.4%,省级等级乡镇卫生院建成率81.11%。通过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宁波市基本建成了“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的健康服务圈。医疗服务设备资源截至2015年,宁波市医疗服务机构共拥有万元以上设备40497台,其中医院32148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955台,其他临床检验中心(所、站)394台。

宁波市健康服务现状分析

2010年,宁波市成功创建为浙江省首批“卫生强市”,至2013年年底,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了浙江省卫生强县(市、区)创建标准,实现卫生创强“满堂红”,市域范围内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年末,宁波市共有卫生事业医疗机构4157家、医院154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家、三级乙等医院11家;全市实有病床3.7万张,拥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7.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6.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2.4万人、注册护士2.5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3张、10.4人、4.1人和4.2人。[13]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在城市医疗卫生要素满意度总体排名中,宁波在38个主要城市中位列第二。

(一)医疗服务

近年来,宁波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及浙江省第一批省级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强化“五医联动”,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宁波市深化医改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通过依法实施医疗纠纷“宁波解法”、率先创新耗材采购“宁波规则”、先行建设智慧健康“宁波模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宁波做法”等一系列医改措施,优化健康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医疗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着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宁波市获评“2016年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试点城市”。[14]

1.医疗服务资源

(1)医疗服务机构资源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医院总数增加,专科医院发展迅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减少,结构发生变化;床位数持续增加,其中医院床位数有较大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下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适应医改需要做出较大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数略有增加,床位数明显减少;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渐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人员和业务一体化管理,卫生服务站个数大幅减少。农村县级医疗机构发展稳定,床位数稳步增长,乡镇卫生院数量也较为稳定,但床位数下降,村卫生室个数增加。

截至2015年,宁波市共有医院132家,其中综合医院61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17家、专科医院52家、护理院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6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院167个,门诊部14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509个,村卫生室2037个;其他卫生机构21个。医院床位数29607张,占总床位数的90.0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52张,占总床位数的8.07%。

截至2015年年末,宁波市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54.4%,省级等级乡镇卫生院建成率81.11%。通过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宁波市基本建成了“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的健康服务圈。

(2)医疗服务人力资源

“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持续发展,其中尤以注册护士人数增长较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略有增加,服务站独立编制人员数大幅减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卫生技术人员数和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减少0.62%和增加0.3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卫生技术人员数和执业(助理)医师数均有增长,其中尤以村卫生室增长速度最快,且执业(助理)医师占从业人员比例上升,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截至2015年,宁波市分别拥有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数17028人、2629人、1494人,每千常住人口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为2.18人、0.34人、0.19人。拥有全科医生3934人,其中全科医学专业毕业1502人,三年增长79.67%,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0.50人。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数206人。医师分科中,儿科、精神科的执业(助理)医师数相对不足,分别为908人和179人,每万常住人口医师数分别为1.2人和0.2人。

2015年,宁波市医院共有从业人员42159人,卫生技术人员35757人,执业(助理)医师11971人,注册护士16293人,医院医护比为1∶1.36,床护比为1∶0.55。其中,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医护比分别为1∶1.22(3491/4256)和1∶1.45(6258/9101),床护比分别为1∶0.61(6960/4256)和1∶0.56(16369/910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22151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8006人,执业(助理)医师8901人,注册护士5122人。平均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卫技人员23.01人。其他临床检验中心(所、站)从业人员261人,卫生技术人员104人,执业(助理)医师17人。

(3)医疗服务设备资源

截至2015年,宁波市医疗服务机构共拥有万元以上设备40497台,其中医院32148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955台,其他临床检验中心(所、站)394台。

2.医疗服务供给

随着宁波市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医疗服务供给形式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1)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治本之策。[15]宁波市围绕构建有序、高效、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积极通过深入推进“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提升”(简称“双下沉、两提升”)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简称“医联体建设”)、优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块、实施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等措施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稳步逐年超越医院门诊量。

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其一,推进省、市、县逐级优质资源下沉。市政府积极推进市级三甲医院与省级名校名院合作。如宁波市第一医院与浙江大学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在医疗领域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教学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着手开展深入合作。积极推进宁波—台湾合作办医,将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委托给台北医学大学运营管理。同时,全面推进市内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2015年,7家市级三甲医院共全面托管了9家县级医院,以专科强化建设形势托管了11家县级医院。截至2017年3月,宁波市三级甲等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区县(市)的全覆盖,县级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乡镇。[16]

其二,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2014年,宁波启动以区域内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二级及以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转诊流程、健康信息等医疗业务的整合管理为纽带而共同组成的医联体建设,旨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区域内部医疗资源共享。[17]截至当年年底共组建5个区域医疗联合体,主要做法包括:①医联体内慢性病用药协同机制。133种(2017年5月调整为153种,涉及慢性病种类从13种增至23种)慢性病用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品规一致、协同管理,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从药物有效供给角度促进慢性病人留在基层。[18]据统计,截至2016年8月30日,市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这些慢性病药品达1288万人次,占这些药品在市区使用总人次的70.5%;涉及药费8.43亿元,占这些药品在市区使用总金额的64.1%。[19]②鼓励上级医院优秀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挂职锻炼,并将三甲医院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支援计入职称晋升的条件。自开展医联体建设以来,5家市级医院在基层共开设52个固定的专家社区门诊,共派出119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轮流至基层坐诊,使老百姓在家门口便能享受到优质的专家医疗服务。③鼓励基层医务人员至牵头医院进修学习,实行基层骨干医生导师制培养,部分优秀基层医师可竞聘至市级医院门诊多点执业,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工作人员临床技能水平。截至2015年年末,医联体内已有104名导师累计带徒132名。[20]④努力搭建依托云医院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实现门诊提前预约,精确转诊。[21]

其三,整合区域内医疗服务资源。通过各类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的建设不断推进区域内多项医疗服务资源的集约化与同质化发展,并不断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新型医疗技术服务模式,助力分级诊疗的建设。截至2016年4月,宁波市11个县(市、区)已建成影像会诊中心11个、心电会诊中心9个、医学检验中心7个、消毒供应中心10个,另有市级临床病理诊断中心1个。

其四,基层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分级诊疗关键人物——家庭医生的精准化服务能力,宁波市在完成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三个建设阶段的基础上,开始全面实施星级化建设。将基层医疗机构主体功能区块细化分解为“六门诊、两中心、两病房”等十大功能区块,对不同区块开展星级化建设,以此优化机构内部资源配置使用和功能整合拓展。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已建成五星级全科门诊、中医药门诊、健康管理中心28家。[22]

其五,健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按照患者就诊需求和就近、分片、便捷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诊疗协作,充分调动各层级医疗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对于综合医院,严格明确其功能定位,即以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医学科学研究为主,限制其普通门诊的过度发展;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其开设市级专家基层慢病门诊,鼓励开办康复病房、综合病房和家庭病床等,构建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体系[23]

其六,积极利用医保经济杠杆促进居民形成合理就医秩序。适当调整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住院起付线,及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对于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及经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转诊到综合性医院住院的(特殊病种除外),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提高。这一医保政策的调整,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就医秩序现状。

(2)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

宁波市连续三年将此项工作列为市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围绕此项服务已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家庭医生制服务“1+8”的政策框架体系,其中“1”是关于家庭医生制的顶层设计,“8”则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门诊用药管理,重新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落实家庭医生服务医保政策及家庭医生服务包内容、服务规范、绩效考核等。[24]

这一新型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在全市范围内以慢性病人、60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为签约重点。签约后可享受全市统一的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涵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十大优惠服务内容,并在医保报销水平上予以一定倾斜,努力打造以家庭医生为基点的新型防治结合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签约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覆盖,签约家庭医生共3312名,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343个,累计签约居民人数达61.50万人,其中重点人群签约47.27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34.15%。家庭医生共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516.15万人次,减免一般诊疗费3047万余元。[25]

(3)综合医院服务

为改变宁波“千院一面”的现状,鼓励综合医院差异化发展,进而提高市内医疗领域核心竞争力,降低市外转诊率,宁波市启动临床特色重点专科(病)建设。原市卫生局从疾病危害性大、市外转诊率高的疾病中遴选出胃肠外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作为市级医院临床重点建设专科(病),加强其在临床诊疗服务方面的资助及综合绩效管理,以促使其专科技术优势辐射全市的综合医院,并努力形成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科优势,现已完成三轮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26]在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的竞擂选拔中,宁波市在20个专科中成功夺得16个,位列全省第一。

开展“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年”专项活动,重点采用“互联网+”手段,通过整合医院微信服务、实行挂号实名制、推进分时段预约挂号、强化医院自助服务、推进第三方支付等八大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改善群众就医体验。[27]

积极推进综合医院探索“一院两制、管办分开、公办民营”的运营新模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启动市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展实施42种病种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在6家三甲医院启动实施。

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报告,宁波市的“公立医院服务满意度”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中排名第一。

(4)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

宁波市积极开展耗材(药品)采购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宁波模式”。在吸收借鉴省内外医用耗材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宁波市以保证耗材质量、降低耗材虚高价格为目标,创新设计了“供应商资质评审,专家品牌遴选和采购价格谈判”三步评审法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模式。资质评审由计算机对供应商资质要素进行评分,筛选入围名单。品牌遴选,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组织专家库专家对入围品牌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入围品牌。价格谈判采用“多轮报价、逐轮淘汰、现场公布”的方式,确定拟交产品。为根除耗材价格虚高的现象,宁波市还与三明市、珠海市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实行药品耗材跨地区联合限价采购。通过这一模式的实施,宁波市医用耗材采购实现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均次费用显著降低、使用数量明显下降及国产医用耗材使用比例明显上升的“三降一升”景象。[28]

在吸收借鉴耗材采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宁波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与定价机制改革。在浙江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的基础上,实施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共同体或以医联体为单位与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自主采购相结合的分类分层药品采购模式,实行分类分层采购,探索带量采购,先后完成抗微生物药品和中成药两个批次药品的集中采购,平均降幅为15%左右。[29]

(5)智慧医疗服务

宁波率先在全国启动网上“云医院”建设。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建设模式,运用O2O服务模式和区域化布局,建设极具特色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新载体——宁波云医院。截至2017年6月,宁波已开设远程医疗服务中心42个,在线云诊室超250个,注册云医生2652名;注册用户近6万名;累计完成在线咨询服务10万余人次,已为80万居民建立健康评估模型,出具年度个人健康评估报告。宁波云医院的创新服务方式不仅拓宽了优质医疗资源的有效供给渠道,而且助推了现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就医模式的重构,引领了健康服务体系的新发展。[30]

在云医院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宁波又在全市“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手段”,通过政府主导、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和区域联动的,增强医疗服务具有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要求全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二级乙等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层云诊室,统一利用宁波云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医联体”和开展“网上医疗”,让城乡居民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截至2017年8月,全市共建成44家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实现了全覆盖;已开设316个基层云诊室、32个专病专科云诊室,注册医生达2893人,注册患者6.7万人,在线咨询57157余人次,面向慢病人群和稳定期用药人群配送药品53734人次,协同门诊3523人次,转诊8928人次。[31]

经过上述努力,宁波市已建成集健康大数据收集、分析,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与疾病控制、网上诊疗、康复、养老照护于一体的远程医疗服务与协同平台,致力于实现“足不出户看云医、不出社区看名医”的新型医疗健康管理模式。

(6)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医

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通过给予新建补助、加强等级评审奖励、发布社会办医指南、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等多项举措,鼓励民间资本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借助浙洽会等途径加大社会办医招商引资力度,优先支持开办上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32]

此外,为解决民营医院“难留住人才”的困境,宁波市将民营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全市的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中,提出民营医院可参照公办医院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

为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宁波市进一步探索“民办公助”的办医模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与宁波明州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与宁波江北康养医院、宁波市妇儿医院与宁波东易大名医院分别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

3.医疗服务利用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出现持续增长,但增速开始放缓,实际开放床日数和实际占用床日数均逐年增加,病床使用率有所下降。

2015年,宁波市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为8993.93万人次,较上年增长3.35%,每常住人口年均门急诊次数为11.37次。入院100.50万人次,出院100.46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增长3.62%和3.68%,每常住人口平均住院次数为0.13次。

2015年,宁波市医院实际开放床日数为10341713,实际占用床日数为8898214,较2014年有所增长,病床使用率为86.04%,较上年略有下降;出院病人平均住院天数为9.6天,较上年下降0.2天。医疗卫生资源利用量及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二)中医药服务

1.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www.xing528.com)

宁波市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从2009年的0.69亿元增至2014年的1.1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24%;在全国率先设立中医类政府专项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33],以促进更多更好的“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供给。2014年,全市中医类专项补助为1.65亿元,同比增长29.4%。[34]

2.中医药服务资源

宁波市在全省范围内成立首个地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管理。

2015年,宁波市共有中医类机构147家,中医医院14家,中西医结合医院3家。截至2015年,宁波市拥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总数2455张,其中中医医院床位数2295张、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数160张,中医医院床位数占全市医院床位数比例为8.29%。

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2015年宁波市共有市级中医医院1家,县级中医医院8家。市中医院全面托管宁海县中医院,成立了首个区域中医医联体。市级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设置率达到100%;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8.1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3.02%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98.0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能开展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95.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8.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35]

截至2015年8月,宁波市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392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16.16%,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数0.58人。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较低,且各县(市)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中医医师数与市级医院相比差距较大。此外,全市共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6位,省级名中医18位,市级名中医10位,省基层名中医15位,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2位,市基层名中医3位,国家级基层名中医1位。[36]

3.中医药服务利用

2015年上半年,宁波市三级中医医院的门急诊和住院人次数分别为1028671人次和15666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45%和4.04%;门诊次均费用基本持平,出院患者均次费用、平均住院日则分别下降10.8%和8.1%。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逐年增加,2013、2014、2015年上半年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总服务量的比例分别为21.48%、23.40%、24.46%。

中医药适宜技术近年广受推崇,建立了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城乡推广网络,共推广中医适宜技术15项,服务患者超过1.5万人次。此外,开展了全市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截至2015年8月底,全市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54.80%,60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37.96%。[37]

(三)公共卫生服务

宁波市级层面成立了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在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建立了公共卫生管理员和联络员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城乡公共卫生管理网络体系。[38]

目前,宁波市人均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已从12年前最初的15元增长至60元(浙江省人均每年为45元)。截至2016年年底,宁波市各级财政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总投入达46542万元,实际人均项目经费达到61.1元,共向居民免费提供16类52项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临床诊疗服务中,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公共卫生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表6-2。

表6-2 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

续表

为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够为居民所用,宁波市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一纽带打造三站递进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链,即将上述项目由第一站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第二站的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站,按需逐步延伸至第三站的居民家中,让市民足不出户得实惠。

1.公共卫生服务资源

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各级财政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总投入达46542万元,实际人均项目经费达到61.1元。

截至2015年,宁波市共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8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急救中心(站)8个,采供血机构1个,卫生监督所13个;公共卫生机构从业人数3313人,卫生技术人员数2561人,每万户籍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为5.65人。全市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786人,每千常住人口0.10人。

截至2015年年底,宁波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8个和省级示范区2个,覆盖县(市、区)达91%;共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四类“示范”377个,245个室外支持性环境投入使用;共创建健康机构529家,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共设置了324个健康自助检测点,各地均设有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总数达1175个。[39]市县两级开始着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共计招募和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591名。

2.公共卫生服务供给

(1)慢性病防治

宁波市创新医防整合,在全国首创慢性病“1+X”防治模式,构建起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牵头、以综合性医院为支撑、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慢性病“三位一体”的防控服务网络,目前此模式已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成立了1个市慢性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统筹全市慢性病防治业务管理工作;5个以市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的心脑血管病防治等临床指导中心(2017年已增加至7个);[40]有9个县(市、区)与市级医卫协作平台联通,实现数据共采共享,50%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实现慢性病信息化管理。除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社区规范化管理项目外,宁波市全面实施了“城市癌症早诊早治试点”项目。

(2)传染病防控

截至2015年年底,宁波市共建有171家预防接种门诊,其中42家达到省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要求,51家达到三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要求,78家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及以上的比例达100%。

宁波市传染病智能直报系统投入使用,实现了所辖区域所有医疗机构,包括204家公立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院及1家部队医院的传染病数据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实时连接,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的效率和报告的信息质量。[41]

全面启动宁波市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对宁波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研发并成功应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宁波市申报了第三轮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市,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及市级医院积极开展性病就诊者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服务,稳步推进抗病毒治疗体系建设。

(3)妇幼保健

农村妇女叶酸增补、住院分娩补助、“两癌”筛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100%。以2014年为例,全市有2万名以上农村孕产妇得到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经费补助率达到100%;有2.5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服用叶酸,叶酸服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妇女完成宫颈癌检查2.4万人,乳腺癌检查4400人,均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除常规儿童健康体检等健康管理服务外,宁波还开展有儿童神经心理发育、孤独症、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等筛查项目,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推广“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实现此项服务学校全覆盖。

(4)环境与职业卫生

开展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网络报告管理,2015年共监测企业15家,监测点数位156点。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完成率均为100%。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和介入放射学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等工作。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

宁波市公共卫生项目关键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绩效考核的目标要求,全市常见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保健服务、孕产妇儿童预防保健、残疾人康复功能训练、卫生综合保障等项目综合达标率为93.6%。

截至2016年年底,宁波市有184万城乡居民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以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疾病为主的规范管理人数达到269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从2011年的72.1%上升至2016年的88.2%。糖尿病和高血压控制率分别达到59.6%和55.9%,重性精神病患者病情稳定率在90%以上。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水平。[42]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3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02‰,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8.1%。[43]

(四)康复服务

2015年,全市有13779名精神残疾人得到补助,14586名残疾人获得了辅具服务,惠及人数分别增长20%和300%。三级康复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北仑、余姚、象山等地采用“残联建设、医院托管”的服务模式,建成投用残疾人康复机构;依托卫生计生部门推行的契约式家庭医生制度开展重度残疾人“菜单式”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试点;社区康复协调员达到3062名,基本实现社区全配备。全市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服务残疾人累计达到44533人次,为473名残疾儿童提供了抢救性康复服务。[44]

在服务提供主体方面,残联系统、卫生系统、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康复服务的提供,且各具特色。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宁波市康复医院为龙头,积极扶持区、县级康复医疗机构,大力发展残联康复医疗体系,实现康复资源共享,使宁波市残联系统整体的康复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卫生系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康复服务。市级医院康复服务主要定位于服务市级大医院本身的患者,积极开展早期康复、综合康复。同时注重三级康复网络的建设,市级大医院与二级医院及社区医院联手、结对,共同发展康复。大医院提供患者来源及康复医疗力量,社区提供康复场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45]民营医院虽投资康复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引入更为人性化、家居化的康复服务理念,满足高层次康复服务需求。

(五)优生优育服务

2017年,宁波市共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7个。2016年,全市出生人口共54845人,同比增加9693人,增长21.47%,其中二孩率为38.26%;计划生育率为97.86%,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宁波计划生育指标保持良好态势,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逐步显现,基本符合预期。[46]

宁波市卫计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服务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并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施一站式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婚检率及孕前优生检测率大幅提高,其中201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4.76%,婚前卫生咨询率为43.91%。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疾病免费筛查项目,以在早期发现健康问题,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9月底,流动人口流入育龄妇女信息登记管理率为98.15%,流出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为97.12%,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覆盖率为96.78%。[47]

(六)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儿童健康服务

截至2015年年底,宁波市39家开设儿科的医院中拥有儿科执业医师(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1007名,仅占全市执业医师总数的0.05%;2015年,全市每千名儿童拥有0.87个儿科医师,落后于2008年美国每千名儿童拥有1.46个儿科医生的比例。[48]

为有效缓解儿科“看病难”问题,宁波市卫计局要求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儿科,方便患儿就近诊治;同时,以推进市级医院儿科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全市儿科布局,推进市中心城区儿童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及时应对儿童季节性疾病就诊高峰。[49]

宁波市已初步形成了由综合医院儿科、儿童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复合型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

2017年,宁波市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首个配套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提出:一要创新落实儿科分级诊疗制度。一方面,探索以市妇儿医院为龙头,通过“科室托管+标准化管理”的模式,与其他市级医院组建儿科服务联盟,强化资源统一调配,快速提升儿科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以县域为单位,通过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方式,强化儿科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推动儿科医疗资源向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二要促进儿童心理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卫计、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现有资源,加强儿童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发现与干预,促进市、县、社区各级康复体系建设,推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三要优化儿童发展的全周期健康管理。加强儿童相关的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按照胎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期、青春期等儿童发展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四要加强儿科发展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对同级医疗机构按每儿科门(急)诊人次8元,每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根据儿科服务绩效给予专项补助,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50]

2.老年人健康服务

2016年年末,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59907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3张,高于全国、浙江省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的平均水平。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全市已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662个,覆盖95%的城乡社区[51],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为进一步提高凸显以健康为核心的养老服务的质量,2014年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医疗资源进入养老领域。宁波市卫生部门通过规划调整,让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比邻而居”,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盘活富余医疗资源,以开设老年康复病房等多种方法来提高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的供给量。[52]截至2017年,宁波市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已达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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