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城市的启动缘于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大量人口涌向城市,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当城市的资源无法承载由人口激增带来的压力时,势必会导致城市提供的教育、住房、医疗、公用设施等公共服务,从数量到质量均无法满足需求。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达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推进健康社会建设的逻辑起点,也是最终目标。
(一)城市化与健康社会
城市化是当今全球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快速工业化的城市带来的人口高密度、交通拥堵、房价高涨、污染日渐严重等诸多问题,逐渐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因素。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空间。快速的城市化进程给社会健康带来了严峻挑战。
第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动人口流入城市。人口激增给城市的教育资源、就业机会、医疗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带来巨大压力。在城市化形态下,城市内部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出现“城市新贫困群体”。这个群体的出现带着明显的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的特征。区别于农村贫困人口,城市新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失业者、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由于工资收入水平低、不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等而陷于贫困。
第二,城市化使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而多头管理、权责分散,相对落后的人口管理方式存在很大问题。流动人口由于流动性大,基础信息统计混乱而难以纳入社会管理。同时,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对卫生保健,如传染病、免疫工作、孕产期保健、医疗卫生服务等,提出了严峻挑战。
第三,城市化带来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失调。城市化是社会变迁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社会变迁必然带来社会文化的变化与冲突。城市化的生活增加了个人与家庭的分离,城市压力常以抑郁、焦虑、自杀、酗酒和吸毒等形式表现出来。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的排序中已超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而跃居首位。[8]同时,在城市化形态下,个体社会交往更多遵循事务原则。事不关己的社会行为、冷漠的态度,也是诱发社会犯罪行为的潜在因素。
(二)宁波健康城市建设状况的主要指标
1.就业与社会保障
(1)就业保障。2015年,宁波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8万名,7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占2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低于全国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5%)。在甬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于全国大学生就业率(91.7%)。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全年完成培训量22.4万人,其中农民培训占49.6%。
(2)保险保障。宁波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至2015年年末,宁波市城镇人口为480.5万,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69.5万人、382.0万人、252.3万人、293.2万人和254.3万人(见图5-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8%和79.5%,超额完成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5万人、300万人”的目标。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如图5-2所示。社保待遇持续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均增发养老金242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238元/月增至1395元/月。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69%、46%和162%。“十二五”期间,宁波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6张,远高于同时期全国每千名老人27.5张的水平。2013年,宁波被授予“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称号,在全省率先实现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全覆盖。
图5-1 2015年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数据来源:2015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5-2 2015年宁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情况
数据来源:2015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民生保障。至2015年年末,宁波市拥有养老机构245家,比2014年增加6家,床位46439张,在院人数24064人,分别增长10.6%和6.0%(见表5-1)。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660元提高到744元,比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月人均451.1元)高出一半多。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210元、190元和180元,调整为1860元、1660元和1530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指城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集中供养率分别为98.0%、100%。
表5-1 2015年宁波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及入院人数
数据来源:2015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保障性安居工程。2015年年末,宁波市新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2万套,新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863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40.3平方米,高于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33平方米。
2.城乡统筹
2015年,宁波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5个百分点。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13年保持缩小态势,收入比达1.8∶1。宁波市在培育和发展卫星城、中心镇和特色小镇,推动产城融合和城乡统筹等方面,走出了具有宁波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自2009年起,宁波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3.教育公平
2015年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92所,在校生总数131.3万人。其中,在甬高校16所,在校生20.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0%,高出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个百分点;普通高中84所,在校学生8.8万人;中职学校50所,在校学生6.9万人;初中205所,在校学生18.5万人;小学448所,在校学生48万人。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966所,在校(园)生17.9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63.9%。(www.xing528.com)
“十二五”期间,宁波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900多亿元,重点用于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全市义务段学校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超过95%,高于全省7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全市义务段学生总数的40%以上,其中公办学校接纳率达80%以上。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9]教育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教育现代化检测评价与比较研究报告(2014)》显示,宁波教育公平指数位列第一,教育条件保障指数位列第三。
4.体育事业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致力于“体育创强”,在健身设施、指导与国民体质监测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亲民、利民、便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群众体育组织迅速发展,体育社团组织日渐多元,全市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性赛事活动3000余场,大型群体活动300项以上,参加总人数达到100万余人次。市本级有体育中心、蓝天健身中心、老年体育活动中心3个综合性全民健身中心;县(市)区级大中型体育场馆数量达到21个;全市城乡社区和行政村的体育健身设施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成功打造“15分钟健身圈”。全市体育强县(市)区达标率达80%以上,体育强镇(乡)、体育先进街道达标率100%,中心城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95%。北仑区跻身全国20个全民健身示范试点城市(区),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县级区和浙江省唯一入选单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87%;国民体质测试总体合格达标率达92.1%,位居全省第一。
5.交通基础设施
2015年全市新增公交标准运营车辆1167标台。全市共有运营线路1058条,比2014年增长51.6%。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运营。全年轨道交通进站客流3775.7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0928.6万人千米,日均客流约20万人次。年内新增公共自行车网点267个,新投放公共自行车8944辆,至2015年年末,全市共建成公共自行车网点1259个,投放公共自行车33278辆(见表5-2);日均租车量10.2万辆次,增长43.0%。全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包括公交和轨道)分担率达28.5%。
表5-2 2014—2015年宁波公共交通情况
数据来源:2015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6.饮水安全
宁波市城区集中式供水由宁波市供排水集团下属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承担,4家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都为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2015年,出厂水合格率达到100.00%,管网末梢水监测合格率达到95.21%,二次供水合格率达到98.51%。
7.食品安全
宁波积极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151个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公室,307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9585名。积极推进“百万学生饮食工程”和“阳光厨房”建设,全市累计完成学校食堂改造提升项目732个,累计投资4.9亿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A、B级达标率为88.91%,品牌超市进校园率为82.3%,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水接入率达到100%。全市已建成“阳光厨房”1767家。中心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6.6%。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累计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622.14万元,保额10.79亿元。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攻坚”、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散装酒散装食用油“两散治理”、“餐桌安全治理”、自制食品“清源”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涉及行业潜规则的食品违法案件,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律,人民群众满意率稳步上升。
8.公共安全
“十二五”期间,宁波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加强,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比“十一五”下降了39%。2015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3.83/10万,继续保持在较低发病水平。
创建国家级(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10个,居全省前列。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开启新版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与网络培训一体化管理,推出了住宿场所分色管理,全市有148家住宿场所按分色的要求进行监管,重点单位全面推行泳池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宁波市被列为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城市”。
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其中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液中心的医疗废物每年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其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每年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均达到规范级标准的要求。
2015年12月底,宁波市47家医疗机构实施安装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系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率为100%。2013—2015年,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累计处理各类医疗废物约达31667.9吨,宁波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级及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队医院以及疾控部门的医疗污水治理率已达100%。
近年来,宁波市每年出台疫苗接种指导意见,开展接种率调查评估,每季度进行免疫预防监测数据分析和通报,2013—2015年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建有171家预防接种门诊,其中42家达到省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要求,51家达到三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要求,78家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及以上的比例达到100%。每年流动儿童接种率调查结果显示,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95%以上。
9.健康文化
宁波2005年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截至2017年,宁波有24个全国文明村镇,有“斑斓西沪”线、“溪上慈风”线、“五彩梁弄”线等14条文明示范线,将文化、文明、生态、产业、旅游等要素融于一体。2017年7月,宁波市颁布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首次为“文明行为”专门立法。通过积分奖励、不文明行为曝光、社会服务“折抵”罚款、信用信息记录等方法形成多样化的文明行为机制。从2018年起,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100%参与文明创建。宁波有210多万名志愿者,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现代志愿服务体系。宁波涌现出了全国道德模范俞复玲、陈淑芳,全国最美志愿者钱海军、陈军浩,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陈晗,“中国好人”徐兰芳、姚仁汉等道德楷模、最美人物。据2016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显示,宁波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8.6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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