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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收入的核算基础:了解这个重要概念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峰子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对于居民出租房屋等实物资产获取的租金收入,对于该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基础,应该是接近收付实现制。对于居民转让财产溢价所得,在确认收入时,应以居民实际所得到的收入计入当期收入,而不再分期计入,因此,对于居民的该项财产收入,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更为合理些。其他财产收入核算基础根据具体收入情况而定。

现行会计中,会计核算基础有两种: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本期实际收付的款项确定为本期收入、费用的标准。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收入与费用款项,无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只要是在本期实际发生,都应列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符合本期收入或费用的确认标准确定本期收入、费用,并不是以款项在本期实际收支作为标准。在权责发生制核算下,只要符合本期确认标准的收入与费用,是属于本期的收入与费用,无论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支出,都应计入本期,只要是不符合本期确认标准的收入与费用,即使已在本期已收到或支出,也不应计入本期。

对于居民的各类财产收入,其会计核算基础也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进行确认。

(1)利息收入的核算基础。

居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债券利息、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无论是一次性获取还是分期获取,企业均应分期计算并确认收入。因此对于居民所获取的利息收入,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其核算基础。在居民的利息收入中,无论是否在本期实际获取,都应计入本期的收入。

(2)股息与红利收入的核算基础。

居民的股息红利收入类似于利息收入,对于股息,董事会会在具体的股利宣告日宣告股利分配政策,居民应当在分派日确认收入。公司发放股利是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利润的一部分发放给股东,但由于公司经营要受多方面的影响,经营绩效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并不能保证公司每年都有盈利,所以股份公司并不是每年都会发放股息红利,加上各个公司的股息红利政策也有差异,对于居民的股息与红利收入应以实际收到的为准,因此居民的股息红利收入应该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较为合理。

(3)保险收益的核算基础。

居民所获取的保险收益主要是储蓄性保险,这其实有点类似于银行储蓄,因此居民可以享受利息收入,并同时可以享受每年分红,由于利息与分红的收取时间较为固定,因此类似于利息收入。尽管居民的保险收益包括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特别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社会保险会计以参保员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作为会计主体,是希望在以后能够获得保险,因此社保经办机构不能把当期收入与当期支出直接配比,必须将当期收入与未来支出进行折现后再来配比,所以这种特殊的会计主体使得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核算基础必然与政府会计不同,因此只能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这同样也适应居民的会计核算,因此对于居民的保险收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比较合理。(https://www.xing528.com)

(4)租金收入的核算基础。

居民的租金收入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进行确认实现。[2]一般而言,居民通过经营性租赁来获得租金收入。因此,对于居民出租房屋等实物资产获取的租金收入,对于该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基础,应该是接近收付实现制。居民所获得的一次性租金收入,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收入,而不应分期摊销分期计入;居民分期所获得的收入,则应以实际收到的日期分期计入。

(5)知识产权收入的核算基础。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特性。居民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一般是转让专利、版权所有权所得到的,一般而言是一次性获得,因此,对于该项收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以收付实现制更为合理,以转让该资产时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计入当期收入。

(6)财产增值收益的核算基础。

当居民在转让其所拥有的财产,如收藏品、房屋、金融性资产等,其溢价所得就属于居民的财产增值收益。对于居民转让财产溢价所得,在确认收入时,应以居民实际所得到的收入计入当期收入,而不再分期计入,因此,对于居民的该项财产收入,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更为合理些。

(7)其他财产收入核算基础。

其他财产收入核算基础根据具体收入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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