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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价格听证会的基本内容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价格听证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价格听证程序所有环节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和准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价格听证过程中的程序、组织方式、时效保证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时,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获。在保证价格听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节约行政机关的时间、资源、精力,以确保行政机关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最大的潜力。

现行价格听证会的基本内容

价格听证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价格听证程序所有环节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听证办法)第四条规定“定价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

(1)公开原则。听证准备过程中的事先告知制度,听证会相关内容、事项、程序的公开,听证会决策的公开,防止行政权力的腐败和扩宽人民公众的意见的渠道,有一个内在条件是坚持公开原则。对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党团组织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等监督作用,保证公民知情权、促使公民参与行政、发表意见和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发挥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

(2)公平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价格听证过程中,听证的主持人或组织者或决策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偏见和不平等的因素,平等地对待当事人。首先是实体上的公正。在价格听证会中行政机关能以中立的态度调查听证的事实、搜集听证相关的证据,依据事实和证据的指向适用正确的法律,再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作出适当的价格决策。其次是程序上的公正。在价格听证会之前,物价主管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公布价格听证信息,经营人应当提供价格调整方案相关的一切材料,以便于消费者、物价主管部门、经营者三方更好地参与价格听证,充分听取三方对于价格听证的解释和说明,确保三方在地位上的相对平等。(www.xing528.com)

(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价格听证过程中的程序、组织方式、时效保证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时,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获。在保证价格听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节约行政机关的时间、资源、精力,以确保行政机关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最大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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