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确保龙州县脱贫攻坚工作从严从实,龙州县制定实施了《龙州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建立了常态化的督查巡查制度。
在督查巡查的目标和要求上,龙州县以切实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目标,以聚焦问题为导向,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为方针,狠抓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督查工作内容包括脱贫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重点扶贫项目推进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定点扶贫,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一帮一联”工作开展情况,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等等。(www.xing528.com)
设立督查结果的“红黑榜”通报制度。具体做法是龙州县扶贫办先汇总督查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将其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同时以“红黑榜”形式通报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情况表现好的乡镇和单位,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黑榜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者检察机关。
巡查的重点是各级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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