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科学识别贫困人口,龙州县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坚持找穷户、找穷根、找富方“三找”,找准贫困对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在贫困人口识别上,出台了《龙州县进一步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工作实施方案》《龙州县组织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调查确认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一户一册一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崇左市“四看一表一责任”的识别方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识别程序识别贫困人口,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实施“一票否决”制,为提高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打下基础。
专栏5-2 龙州县贫困户精准识别的“一票否决”政策
龙州县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在精准识别贫困户评议中采取一票否决:
(一)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农户。
(二)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移民搬迁的除外)。
(三)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四)现有价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www.xing528.com)
(五)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含1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1人以上(含1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户。
(六)全家外出务工3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七)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又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且明显有吸毒、赌博、好吃懒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八)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原因,生活确处于贫困状态的农户,经评议确认、乡(镇)政府及工作队核实无误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不采取一票否决。此类情况应在登记确认时注明原因。
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自然村(屯)、贫困户,逐村(屯)逐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录入数据库,构建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同时,县扶贫办和各乡(镇)建立扶贫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开展精准识别、脱贫认定评估、脱贫动态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促进贫困对象精准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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