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对物质生产条件的占有,表现为生产的前提,而产品分配乃是对生产物的占有,表现为生产的结果。狭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指这种作为生产的既定前提的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而不是作为其结果的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即对土地这种最初的劳动工具、实验场和原料贮藏所的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进行的,而是劳动的前提。”[36]因此,不能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劳动产品的分配混为一谈。但是,另一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产品的分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我们通常讲的产品分配,就是作为生产过程成果的劳动产品的占有方式,即产品归谁占有,怎样占有,用什么比例占有。而劳动产品的占有则决定于生产方式,首先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就有什么样的产品占有形式。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37]必须指出,劳动产品的占有,不仅是生产资料的占有的结果,而且是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目的和动机。因为,对生产资料的现实的占有,就是生产,也就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人们之所以要占有生产资料,并采取社会的上层建筑力量来维护生产资料的某种归属形式与关系,正是为了长期牢固地占有生产成果,以实现与获得他们占有和利用生产资料的预期的经济利益。单有生产资料的占有而不存在生产成果的占有是毫无意义的。可见,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基础,生产品的占有即分配是它的必然结果。生产资料的占有表现为手段,产品的占有即分配表现为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产品的分配实际上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可见,广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还要包括产品分配关系,离开了产品分配形式就不能把握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全部特征。例如,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不仅表现为生产资料由资产者垄断和直接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所有权,而且还要表现为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不仅表现为生产资料归社会公共占有,而且还要表现为社会产品的公共占有。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制的完全确立,不仅要使全部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公共支配,而且还要实现全部社会产品归全社会公共占有,否则就不能说是已经建立起彻底的和完全的公有制。比如在全民所有制的场合,如果企业的经济成果不是由全社会共同地和平等地分享,而是企业占有特殊的份额,并享有特殊的利益,那么在这种产品分配关系下,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关系就还不是完全的和成熟的。
第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产品分配的性质。劳动产品是由人们共同占有还是由少数人占有,是被全体社会成员平等的占有还是带有阶级剥削性地占有,产品分配的这种社会性质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于生产资料是公有制还是私人所有制。人类历史上对消费资料的共同占有形式,包括原始公社的平均分配、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都是决定于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制。而人类历史上带有阶级剥削性的产品占有形式,如对奴隶的劳动成果的占有,对农奴生产的地租的占有,对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这些产品分配的社会形式分别地决定于生产资料的奴隶占有制、封建占有制和资本主义占有制。(www.xing528.com)
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产品的分配形式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可以说是由所有制派生的。因此,只有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品分配关系联系起来考察,才能掌握分配关系的来龙去脉,说明为什么某一社会形态是这样一种分配关系,而不是另一种分配关系。另一方面,我们只有结合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才能认清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具体特点,揭示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