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体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国家所有、国家直接经营和国家统一分配,这是一种所有制的三权统一和所有权集中于国家的所有制模式。这种所有制模式乃是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和基础。这种全民所有制模式中,不存在企业联合劳动者的支配使用权和产品局部占有权,它不利于实现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正确结合,从而不能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国国营企业长期以来缺乏活力,其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在于此。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针对国营企业体制的上述弊端,基于我国1979年以来在城市国营企业实行扩大自主权和农村家庭承包中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成功经验,我们已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作为全民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这一改革在于:在坚持企业中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的同时,缩小企业所有制结构中过度扩大的国家权力,赋予企业以日常的生产经营权和部分的产品占有权,使企业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行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我国国营企业实行两权分离,这是为了搞活企业,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对企业所有制形式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长期以来,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下,人们固守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实行国家所有和由国家直接经营的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按照这种观点,经营自主和企业自治,就是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本性相违背的。正因为如此,尽管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进行过两次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但却总是在中央管理或是地方管理的权限划分上兜圈子,而不曾涉及企业的组织经营方式和所有制模式的改革。不仅如此,在执行“左”的政策和极左思潮泛滥的时候,甚至出现把关于搞活企业的改革设想,例如孙冶方关于提高企业赢利的作用——包括给企业以部分提留的正确观点和国外关于社会主义企业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皆统统作为修正主义横加批判。
其实,关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观点,本来就包括在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之中。在本文中我们已经较为细致地阐述了按照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应该确立一种所有制的结构观点和历史发展观。这就是:(1)要把所有制作为支配使用关系、收益分配关系、财产处置关系的总和和组合,而上述三维占有关系又表现为一定的占有权利结构。(2)要看到上述占有关系结构和权利结构本身在历史上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我们所概述的那样,两权相统一的所有制结构发展演化为两权分离的所有制结构,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中就一再出现过。基于上述基本观点,结合社会主义的实践,从我国现阶段国营企业的实际和搞活企业的要求出发,我们就应该看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传统的两权统一模式发展转化为两权分离模式是完全必要的,它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我国基于社会主义实践所总结的有关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新经验,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一项新发展。
全民所有制的两权分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两权分离是对传统的国营企业组织形式和占有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这一调整大大改进和完善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1)实行两权分离,原来统一上缴国家的企业纯收入,一部分以自有资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企业由此有了部分的劳动产品占有权,可以将自有资金用来进行自身的内部积累,企业不仅能自主经营,而且能借助自有资金实现自主的扩大再生产和自行发展,这样就维护了企业的生产利益。(2)实行两权分离,原来统统由国家集中使用的产品分配权,一部分就让给了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留利润的状况,独立自主地调节与安排职工的工资收入,按照他们每一个人付出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分别付给不同的劳动报酬。这样,就使企业的赢利和职工的工资收入挂钩,从而更充分地保障了职工个人的物质利益。在让出原先集中于国家的适当部分的产品所有权、收入分配权的同时,国家仍然以税金形式集中企业纯收入的较大部分,从而仍然保持着对企业生产资料的经济所有权,当然,国家也拥有对企业生产资料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可见,两权分离这一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的调整,实现了国家所有权和企业产品局部占有相结合的新模式。这种占有结构与原先的不存在企业局部占有,从而取消了企业的利益主体性质的两权统一模式大不相同,它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从根本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www.xing528.com)
第二,两权分离实现了传统的国家所有制的权力结构的调整。原先归国家独揽的生产经营权下放和归还给了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状况,自行决定生产计划、自行从事原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以及自行决定企业的积累和长远发展的方针。这样,企业就成为拥有生产自主决策权的经营主体。由于国有企业职工是全民的一个组成因子,本来就处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主人的地位。两权分离后,企业职工更拥有联合的、群体的经营者的地位。他们既是联合的直接生产者,又是联合的经营主体,他们不只是在上级命令、指示下消极被动地进行生产,而是开动脑筋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主动地提建议,想措施,出谋划策,人人关心企业经营的完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可见,把经营权归还给企业,意味着生产资料的支配使用权属于直接生产者。社会主义公有制也由此具有直接占有的性质[12],广大职工真正成为生产的主人,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也真正地得到了调动。
第三,两权分离既使企业成为拥有产品局部占有权和自身特殊利益的利益主体,也使企业成为拥有生产自主权的经营主体。利益主体的地位使企业的生产活动真正拥有了内在的动力,而企业的经营主体地位,意味着企业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适应市场状况,独立地进行经营决策,这样的企业才能表现出商品生产者的行为特征,而市场机制也才能由此发生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才能按照商品经济的机制来运行。
第四,两权分离开拓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如上所述,生产的社会化决定了组织与管理劳动从一般的物质生产劳动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些人(经理、会计师、经济师等)的专门职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越是社会化,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越复杂,就越是需要有发达的劳动组织和管理,需要有科学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们曾经基于产品社会主义的观念设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管理完全可以不费气力地由上级的行政管理部门来承担,而在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下,就是由各种管理经济部门来直接插手和组织各个企业的日常生产与分配。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企业的复杂的微观活动,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下的企业微观活动,是那些处于上层,远离企业生产现场的国家管理机关所不能管好的。实践表明,要使那些经济条件千差万别和处在市场情况不断变化下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实现科学管理,灵活经营,充分挖掘它的潜力,必须依靠企业自身,依靠企业中的联合劳动者的积极性,依靠经理和其他企业管理人员的自主决策的作用。特别是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和激烈的竞争条件下,企业的自主决策权就更加重要。企业实行两权分离是全民所有制内在权力结构的重大调整,它使企业拥有了支配使用权,成为真正的经营主体。这样,就使企业中的专业管理劳动者群体,有了有效行使经营管理职能和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的广阔场所。这样的所有制内在权力结构的改革,将为企业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铺平道路。
综上所述,由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两权统一模式向两权分离模式的转变,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深层次的一次重大调整。这一调整,一方面使国家成为拥有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所有权的占有主体,另一方面使企业成为拥有产品局部占有权,特别是拥有支配使用权的经营主体。这样的所有制模式,既维护了作为全民代表的国家的产品占有权和经济利益,又避免了国家权力过度扩张;既赋予企业以生产资料的支配使用权和局部利益,又不形成企业集体专利。因而这种企业占有结构所体现的社会主义利益分配格局和两权分离模式,较之传统的全民所有制模式是一大进步,可以说它实现了产品性全民所有制模式向商品性全民所有制模式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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