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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改革实践经验总结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按其本性,都是为了寻找和建立与各国国情相适合的基础结构和国民经济管理结构,从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般地说,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借助国有化和对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的。可见,社会主义所有制也有一个形成与结构优化的过程。农村改革,先是经营方式的改革,最终发展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发了所有制具体形式的调整。

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改革实践经验总结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我们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区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性的经济结构,它是直接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关系的总和,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要素;二是上层性的经济结构,它是国家(或社会)对经济实行管理过程中的人与人关系的总和,包括计划管理、财政税收、劳动工资、金融等管理形式,我们通常称之为国民经济管理形式或结构。上述两种经济结构,是密切地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基础性的经济结构,顾名思义,它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和基本构架,决定着这一社会的上层性经济结构的性质和形式。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机制与规律是:上层性的经济结构必须适应基础性经济结构的性质,而基础性经济结构又必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基于这一内在机制和规律,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在创建社会主义社会的斗争中,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现实的物质生产力水平,来组建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具体地说:(1)必须适应社会物质生产力的水平来建造基础性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2)适应社会主义基础经济结构的特征,来建造上层性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形式。世界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按其本性,都是为了寻找和建立与各国国情相适合的基础结构和国民经济管理结构,从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由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础性生产关系的核心,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关系中的社会主义关系发展与完善,以及物质产品、服务产品、精神产品的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社会主义关系的发展与完善,都是以所有制的完善为前提,因而按照各国物质生产力的水平,组建起一种最恰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模式(具体形式),对于改革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和新的经济体制的形成,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正因为如此,要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化,人们就不能不注意所有制这一基础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并致力于所有制的完善化。

一般地说,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借助国有化和对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的。由于世界社会主义的实践迄今只有70年的历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也只有30多个年头,社会主义仍然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对于如何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人们还不能说已经找到可供遵循的、现成的、成功的经验,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初建起来的经济结构,必然还会表现为一种较为粗糙的形式,可以说,这是一种包括不适应形式的原初型经济结构。只有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才能实现结构的优化,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产生、形成和成熟的客观规律。固然,在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深化和做到更自觉地运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条件下,这一结构优化过程可以缩短,但人们不能超越这一历史发展过程。

就社会主义所有制来说,它的初建时期的具体形式,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往往会存在某些缺陷,而在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模糊,从而实际工作发生失误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在某些范围内产生所有制形式的扭曲。可见,社会主义所有制也有一个形成与结构优化的过程。例如,就宏观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来说,我国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胜利后,由于对个体所有制和其他的前社会主义所有制存在的必然性和意义认识不足,采取了“割私有制尾巴”的“左”的做法,从而形成了单一性公有制结构,这种超越物质生产力水平许可的过头的公有化,使所有制“容量”狭窄化,从而不适合我国多层次生产力结构的要求。又如,就微观的即企业所有制形式来说,我国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实行(1)国家集中决策,直接干预和指挥企业的一切活动。(2)实行统收统支,企业盈利全部上缴财政,国家集中占有全部剩余产品。(3)规定统一的按级别的劳动报酬标准,国家直接对职工分配消费基金。这是一种国家集所有权、经营权于一身的全民所有制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企业没有权、责、利,成为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附庸。由于企业既无内在动力,又无外在的压力,成为听从上级机构拨弄的“算盘珠子”,因此联合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被严重挫伤,企业由此失去活力。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企业活力的丧失,使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也由此失去生机。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为了搞活国营企业,必须实行国家所有、企业经营,使经营权与所有权适当相分离。把国营企业传统的全民所有制模式转变为这种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模式,这就是我国国营企业所有制具体形式改革的方向。以上情况表明,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础性经济结构,我们还需要进行所有制的改革。

我们所说的所有制改革,就宏观来说,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来调整所有制结构;就微观来说,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改进与完善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此外,还要在坚持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前提下,改进与完善集体所有制形式。因而,这一改革绝不是公有制性质的改变,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完善,增进它对生产力的适应性,由此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真正地得到发挥。可见,在进行所有制改革时,必须自始至终十分注意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对于全民所有制的改革,要持谨慎的态度,要清除和克服那种关于“只要能发展生产力,管它是公有还是私有”的错误观点。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把所有制的改革,错误地理解为要“改掉”公有制,从而对这一领域内还需要进行的健康的改革,产生犹豫,使改革停步不前。

所有制的改革,属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更深层次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端于农村农村改革,先是经营方式的改革,最终发展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发了所有制具体形式的调整。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由对国营企业让利、放权,由财税、价格等领域,发展为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组织经营形式,以及在小企业中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经历的过程表明,改革是由流通、分配等领域逐步深入到所有制领域,而所有制具体形式的改进与完善,即是当前深化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改革,正在为由产品经济旧体制向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的转换构筑微观基础,它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促使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因而,这一改革的健康发展,将会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宏观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微观的所有制形式的完善,这对于当代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探索。近年来,群众性的改革实践,业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十分可贵的新经验。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要逐步对这些经验,从理论的高度进行总结,以便更加自觉地坚持成功的做法和修正那些不恰当、不成功的做法,从而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要对改革实践进行科学的总结,就需要有科学的理论工具,特别需要有科学的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www.xing528.com)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关于所有制的理论,主要着眼于概括地表述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基础结构的本质特征及其优越性,但是它脱离了当前初始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具体条件,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的优越性,宣扬个体不如集体,集体不如全民,“越大越公越优越”,甚至在某些时候,人们还错误地主张应该及早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和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

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存在的较为粗糙的分析和糊涂观念,是与人们在理论分析方法上的缺陷密切相关的。它表现于以下方面:(1)它很大程度上不是把所有制这一范畴作为生产关系来把握,而往往是将它作为法权关系。例如,它在论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时,停留在生产资料作为国家财产这一法权规定,即生产资料的归属上,而不是着眼于从生产关系上进行剖析。(2)它不是将所有制这一范畴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来把握,综合考虑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以及产品的分配等关系,而往往是单纯着眼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基于这种方法,人们就不可能根据国营企业收益分配中存在的国家占有和企业局部占有要素,来阐述现阶段全民所有制的不完全的性质。(3)它在分析所有制时,停留在某种抽象的公有制概念上,从而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当作是单一的公有制。这种纯公有制理论排斥多元性概念,从而不能对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某些私有制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结构从理论上加以阐明。在分析企业的所有制时,由于缺乏结构的概念,因而,它不能把企业的所有制作为一个层次结构来把握,从而不能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带有多样性的所有制——例如对于既包括集体占有关系,又带有个体占有性质的农村联产承包制——做出恰当的理论概括。(4)它是以产品经济为基点来阐述社会主义所有制,从而将企业的公有制——无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作是单一的,无视和低估联合所有制的意义,特别是它根本没有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资金自主结合机制产生的丰富的、多种多样的交错和联合所有制形态进行分析和阐述。以上我们只是举出了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和方法的局限性的几个主要方面。归结起来,我认为,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之所以不能令人满意和有许多缺陷,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未能做到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有制的理论应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未能在分析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坚持唯物辩证法

我国20世纪80年代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引发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大讨论。在这一场讨论中,所有制问题的讨论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已发表的大量文章涉及有关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结构、全民所有制的特征、联产承包后农村所有制的性质,联合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两权分离形式的性质与作用,实行经济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制的国营企业所有制的变化等十分广泛的问题。这些讨论远未结束,不少问题人们认识还很不同,甚至分歧很大,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近年来活跃的学术讨论,启发了人们的思考,促使人们去了解新情况,钻研新问题,并逐步形成具有说服力的新结论。我深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改革实践出发的百家争鸣,将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发展。

【注释】

[1]原载《江西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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