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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概念使用差异的原因解析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应用中的不同表达,应该采取措施避免对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首先建议国家制定的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使用这一概念时采用统一的定义与解释,为不同的应用者提供统一的理解基础;其次,在正式文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统一解释之前,建议不同的研究者在使用相关概念时能够清晰地定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尤其是当采用与普通理解意义不同的含义时更要加以说明。

产生概念使用差异的原因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应用中存在着不同的表达,原因主要有:第一,字面含义与其法律含义存在差异,需要认真地总结和辨析才能够准确地理解其内容所指,比如“农村土地”是从用途上区分还是从空间的角度区分会引起不同的理解;第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虽然是专门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规,但由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复杂,其并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具体的定义,也没有对其中的“农村土地”和“流转主体”含义进行具体的说明;第三,我国各个地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中存在差异,也使得研究的地方不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理解不同。比如平原地区“农村土地”没有林地、草地等,自然就将“农村土地”理解为“耕地”,而有些牧区或林区的林地或草地较多,耕地较少,对“农村土地”的理解就不一样;第四,一些学者为了研究的需要,也会提出与通常人们理解不同的含义。比如有的将“承包经营权”进行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别进行研究,有的认为“征地”也是流转,只不过是涉及主体不同。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应用中的不同表达,应该采取措施避免对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首先建议国家制定的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使用这一概念时采用统一的定义与解释,为不同的应用者提供统一的理解基础;其次,在正式文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统一解释之前,建议不同的研究者在使用相关概念时能够清晰地定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尤其是当采用与普通理解意义不同的含义时更要加以说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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