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经济学理论的两个分离趋势下,中国经济学面临着一个根本难题:在本体论方面,必须确定实在本体究竟为何。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同时批判原子式的伪个人主义以及集体主义,认为它们分别把方法论上的个人、集体当成了本体论上的实在,从而导致了唯理主义[19]。但哈耶克理论无法解决的矛盾是,反唯理主义的理论本身其实也是一种唯理主义。我们认为,矛盾的根本原因是他的理论没有明确本体实在到底为何。不确定本体,那理论本身就失去意义。如果说个人和集体都不是本体论的范畴,那么物质和意识是属于本体论的范畴。如果物质是本体,意识是物质性运动的产物。物质的客观规律是为大家所承认的,那么意识也是服从物质的客观规律的。这种观点会导致强调某种目的的唯理主义。如果意识是本体,物质仅仅是意识的经验性反映,那么意识的运动是没有规律性的。哈耶克理论或许是站在这个立场上的。虽然,当今大多数科学研究者都是唯物主义者,但即使以物质为本体,意识的主观性仍然是一个复杂问题,社会科学无法回避此矛盾。因此,中国经济学要有所建树,必须明确实在本体为何。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学与物质经济学的正确划分,并且实现理论的规律性与工具性的统一。
如果同时承认物质的本体属性与意识的自发性的话,那么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活动就应该是一个阶段性的演进过程,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因为,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社会活动本身是物质运动的一部分,必然有均衡的状态;而人的意识的自发性又会导致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的自身观念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原先的均衡发生改变。因此,社会活动会呈现出阶段性的演化特征。汪丁丁(2012)指出,如果将来有人说中国经济的奇迹造就了中国经济学,那么它应该是一种社会演化理论。因为中国正处在转型期,很多公共政策论证过程涉及个体,他们的偏好在发生变化,体现在转型时期人们的认知能力、观念、社会方式、情感方式都在发生变化,这与西方社会有本质区别。因此,中国经济学解释中国经济行为的理论,一定是以演化的社会作为现实前提的,因为偏好的变化本身是导致演化的。而演化经济学“跃迁式均衡”的方法,可以解释研究中国的很多经济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意义。[20](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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