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的财务报表时,能够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1.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1)依法变更。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例13-1 甲公司原来以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发出存货实际成本的计价排除了后进先出法,这就要求甲公司按照新规定,将原来以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改为准则规定可以采用的会计政策。
(2)自行变更。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导致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例13-2 甲公司一直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12年该投资性房地产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持续地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此时,甲公司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2.不属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https://www.xing528.com)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这是因为,会计政策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其他交易或事项有本质区别,那么,企业实际上是为新的交易或事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并没有改变原有的会计政策。
例13-3 甲公司以往租入的设备均为临时需要而租入的,甲公司按经营租赁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但自本年度起租入的设备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则甲公司自本年度起对新租赁的设备采用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核算。由于该企业原租入的设备均为经营性租赁,本年度起租赁的设备均改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有着本质差别,因而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对初次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对初次发生的某类交易或事项采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并未改变原有的会计政策。
例13-4 甲公司以前没有建造合同业务,当年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另一企业建造三栋厂房,对该项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不是会计政策变更。
(3)对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按会计政策变更作出会计处理,并不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以也不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例13-5 甲公司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少量的低值易耗品,并且价值较低,故企业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计入费用。该公司于近期投产新产品,所需低值易耗品比较多,且价值较大,企业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改为五五摊销法。该公司低值易耗品在甲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占的费用比例并不大,改变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后,对损益的影响也不大,属于不重要的事项,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的改变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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