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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企业在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能否收回时,应当根据对方企业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等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如果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地估计,则不应确认收入。

如何获得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其中,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条件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收入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能否收回时,应当根据对方企业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等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如果企业估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应确认收入。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这是指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如果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地估计,则不应确认收入。

2.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确认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结转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3.会计处理

(1)利息收入。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借记“应收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使用费收入。使用费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不同的使用费收入,收费时间和方法各不相同。有一次性收取一笔固定金额的;有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等额收取的;也有分期不等额收取的。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通常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www.xing528.com)

例11-9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商品的商标使用权,约定乙公司每年年末按年销售收入的10%支付使用费,使用期限为10年。第1年,乙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00000元;第2年,乙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400000元。假定甲公司均于每年年末收到使用费,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第1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时:

使用费收入金额=2000000×10%=2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转让使用权收入 200000

(2)第2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时:

使用费收入金额=3400000×10%=340000(元)

借:银行存款 34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转让使用权收入 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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