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构成了一项负债。
1.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短期借款的核算包括本金和利息。为了核算短期银行借款的本金,企业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并按债权人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款项(本金),借方登记企业已归还的款项(本金),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2.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科目,专门登记借款本金的增加、减少和余额;对于因短期借款发生的利息,属于筹资费用,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1)企业取得一项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2)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如借款利息按月支付,则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借款利息按期(如季、半年度)支付,或到期和本金一并支付,按照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的要求,按月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实际支付时,按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实际利息金额与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的差额(即尚未提取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企业应于短期借款到期日偿还短期借款的本金以及尚未支付的利息,借记“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9-1 2×12年3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借款50000000元,期限为8个月,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2×12年3月1日借入款项时:(www.xing528.com)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
贷:短期借款 50000000
(2)2×12年3月31日计息时:
应付利息=50000000×6%÷12=250000(元)
借:财务费用 250000
贷:应付利息 250000
2×12年4月至10月月末计提利息250000元,账务处理同上。
(3)2×12年11月1日到期还本时。
借:短期借款 50000000
应付利息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5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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