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账款的确认
应收账款通常在企业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时或提供劳务时予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是应收账款确认的前提。
2.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的计价就是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但是由于企业为了促销或及时收回货款,在销售时常常采用折扣政策,这就影响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因此,企业在确认应收账款入账价值时,还需要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的影响。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使用商业折扣可以用百分比表示,也可以用确定的金额表示。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销售金额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要在买方与卖方的账务上体现,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没有影响。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计价。例如,某商品的实际标价为每件2000元,商业折扣为5%,则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1900元/件。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来表示。例如,“2/10,1/10,n/30”表示:如果买方在10天内付款,卖方将按商品售价给予购货企业2%的折扣;如果买方在20天内付款,卖方将按商品售价给予购货企业1%的折扣;如果买方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购货企业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由此可见,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数额随着客户付款是否及时而异,这将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产生影响。(www.xing528.com)
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1)总价法。总价法是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发票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据以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在这种方法下,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企业才确认现金折扣,并把它作为融资理财费用,会计上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同时冲减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总价法能较好地反映企业商品销售的总过程,但可能会因客户享受现金折扣而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2)净价法。净价法是指将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据以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这种方法把客户取得现金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客户一般都会提前付款,如果客户超过折扣期限付款而丧失了现金折扣,作冲减财务费用的处理。净价法可以避免总价法的不足,但在客户未享受现金折扣而全额付款时,因已按净额入账,必须查对原销售总额。期末结账时,对已超过折扣期限但尚未收到的应收账款,需按客户未享受的现金折扣进行调整,核算工作量大,手续烦琐。
在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中,按规定应采用总价法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客户所享有的现金折扣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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