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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职权与责任: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十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第五十三条公司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要事项可以邀请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职权与责任: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各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中国铁建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十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本章程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下列投资、融资和对外担保方案:

1.公司本级施工设备的购置和小型项目的投资方案;

2.公司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方案;

3.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内的融资方案;

4.公司对下属单位年度担保计划内的担保方案。

(四)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年度融资计划和对下属单位的年度担保额度方案;(www.xing528.com)

(七)拟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和党委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之(一)、(三)、(四)项以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适用于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十三条 公司决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要事项可以邀请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定期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等,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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