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办法》《中铁二十局海外工程指挥部、工程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中铁二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子分公司及工程指挥部主管领导的薪酬分配考核及管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与绩效挂钩,按《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合同》进行考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2003~2005年,中铁二十局实行业绩考核制度,建立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与集团公司产值、承揽、利润等三项主要经济指标及子(分)公司产值、承揽、利润、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六项主要经济指标挂钩,实现绩效工资能增能减。2005年,中铁二十局工资总额22308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21417元,是1984年兵改工时的18.6倍。
2006年,中铁二十局工资总额根据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修订的《工效挂钩办法》,执行新的标准。2006年5月,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机关岗位绩效薪酬分配办法》(集团公司劳人〔2006〕129号),对中铁二十局机关岗位绩效薪酬分配办法进行调整。印发《关于明确集团公司所属经费包干单位薪酬制度的通知》(集团公司劳人〔2006〕138号),6月,印发《中铁二十局、中铁二十局党委关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一线生产人员工资保障机制的通知》(集团公司劳人〔2006〕173号),各单位建立施工一线生产人员工资保障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施工一线生产人员工资收入保障机制。明确对于按月全额支付工资有困难的项目和工程队,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工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007年3月,印发《中铁二十局海外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劳人〔2007〕95号),规范海外项目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明确海外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分配制度。海外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和所属单位管理人员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海外施工人员实行定额计件工作制。8月,印发《关于明确企业调研员管理及有关待遇的补充意见》(集团公司劳人〔2007〕267号文),对中铁二十局机关调研员薪酬待遇进行调整。
2008年1月,转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参考调整后标准执行。
2009年2月,印发《临时协助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规定》。3月,印发《明确集团公司所属薪酬包干单位薪酬标准》(集团公司人〔2019〕108号),明确西安基地管理处及咸阳基地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薪酬标准。9月,印发《中铁二十局企业负责人年薪制办法》(集团公司人〔2009〕332号),对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度进行调整。企业负责人以年为周期,按照其与中铁二十局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确定其年薪收入。
2010年5月,印发《中铁二十局机关岗位绩效薪酬实施办法》(集团公司人〔2010〕288号),坚持定岗、定员、定薪、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原则,实行机关部门分类考核与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岗位绩效薪酬。5月,印发《中铁二十局员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人〔2010〕264号)。8月,印发《规范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的规定》(集团公司人〔2010〕382号),对中铁二十局先进个人奖励事项进行统一规范管理。11月,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薪酬核算相关指标的通知》(集团公司人〔2010〕528号),调整中铁二十局工程项目投资额、工期、管理人员人数等三类指标在工程项目核算薪酬时的认定标准。(www.xing528.com)
“十一五”期间,职工薪酬福利目标确定为职工收入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2006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05年增长43.54%:2007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06年增长13.15%;2008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07年增长5.72%;2009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08年增长9.96%;2010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09年增长12.95%;综合测算2006~2010年间,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13.24%,年均增长22.65%,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职工收入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的既定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薪酬分配,职工薪酬福利目标确定为努力实现集团公司职工收入增长与企业效益同步,强化对各法人单位及工程项目的业绩考核,提高施工一线职工收入水平,促使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职工、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达到10%(含)以上,全面履行集体合同承诺。
2011年5月,印发《中铁二十局区域工程指挥部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办法》(集团公司人〔2011〕216号),将区域指挥部及所属办事处人员的薪酬分配与区域经营承揽指标挂钩,提高一线经营人员收入水平。8月,印发《中铁二十局工程项目职工休假管理规定(试行)》(集团公司人〔2011〕322号),要求项目根据施工生产实际统筹安排职工休假,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职工休假权利。2014年2月,印发《中铁二十局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二十局财〔2014〕2号),对以前年度的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责任部门进行调整,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工资标准,之后每年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各层级的薪酬构成和工资标准,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薪酬分配,统一集团公司范围内各职级和技术职称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强化对各法人单位及工程项目的业绩考核,提高施工一线职工收入水平。2014年10月,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职工休息(休假)的补充规定》(中铁二十局财〔2014〕260号),对职工在项目期间的休息、假期补偿金、安排职工亲属来项目探亲等多种形式保障职工休假权利,休息(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2015年,中铁二十局对薪酬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是将国外工作职工工资调节系数进一步调整。年内,开展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薪酬集中审批发放工作,在各直管项目经理部推行工资集中线上审批试点,运用综合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的薪酬审批模块,使直管项目经理部工资发放标准及程序得到规范,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为实施薪酬信息化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中铁二十局薪酬信息化工作在中国铁建系统内名列前茅。
“十二五”期间,2011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10年增长8.55%;2012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11年增长8.05%;2013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12年增长6.37%;2014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13年增长17.07%;2015年,职工年均工资较2014年增长3.70%;综合测算2011~2015年间职工工资收入增长51.45%,年均增长10.29%,实现“十二五”期间,职工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的既定目标。2015年,中铁二十局年度工资总额96699万元,在岗职工平均17194人,平均年工资收入56240元,是1984年改工时的48.84倍。
根据企业发展,对助勤补助和奖金发放进行调整。2013年12月,印发《关于机关助勤制度停止执行的通知》,停止执行中铁二十局相关助勤制度和不再发放助勤补助。(见志表5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