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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职责与工作内容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2002年6月28日,中铁二十局在咸阳召开首次股东大会,成立监事会。中铁二十局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中国铁建指定;监事由中国铁建委派,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006~2015年,中铁二十局监事会工作在法定监督事项上覆盖到面,在监督内容上逐步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形成以财务监督、风险内控监督、履职尽职监督为主线的工作格局。

监事会的职责与工作内容

2002年,中铁二十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二元股权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中铁二十局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职工持股会。监事会作为中铁二十局监督机构,按照《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2002年6月28日,中铁二十局在咸阳召开首次股东大会,成立监事会。2003年,设立监事会办公室。2007年,中国铁建股改上市工作正式启动,中铁二十局改革调整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收购职工股权,由原来的二元股东结构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2008年9月8日,调整中铁二十局机关职能部门,撤销监事会办公室(股权委办公室)编制,其相关职能划入审计部。(www.xing528.com)

中铁二十局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中国铁建指定;监事由中国铁建委派,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先后由王新武、曾庆道、于凤丽、黄锦波担任。2006~2015年,中铁二十局监事会工作在法定监督事项上覆盖到面,在监督内容上逐步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形成以财务监督、风险内控监督、履职尽职监督为主线的工作格局。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完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进行监督:一是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的重要会议累计200余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依法合规性,以及董事、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决策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二是以工作访谈与座谈方式,对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工作访谈,随时了解跟踪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听取不同层面对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履职尽职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意见;三是对董事、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工作活动,收集职工意见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中肯地指出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十年来,监事会围绕企业发展大局,聚焦管理重点,本着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以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自身职责,维护企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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