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监督,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完善审计认定工作,为企业领导干部任免提供数字依据。
2006年,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筹投资、经济担保、经营决策、承揽质量、管理模式等事项的风险发现和经济责任的认定,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注重风险事项的披露和审计评议的客观。根据审计报告披露的西北公司和海外公司项目发展不平衡、盈利水平不高,且有亏损项目的情况,9月,中铁二十局将两公司合并(《关于海外工程公司与西北工程公司合并成立西北工程公司的通知》集团公司劳人〔2006〕268号)。风险事项的披露为改善公司治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提高审计结果的可利用性。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2项,发现问题金额1265.7万元。
2007年,根据中国铁建《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中铁建审监〔2006〕40号)规定,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6月,对二公司董事长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核实,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8月,对宜万铁路37标指挥长进行离任审计,总结该项目如何在评估亏损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积极变更、争取材料调差,使项目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确保实现利润3%,争取5%以上目标”的工作经验。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6项,审计面100%,审计发现问题金额2057万元。
2008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审〔2008〕126号),为查清企业和项目的真实经济状况,对干部业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中铁二十局成立3个审计组,从9月份开始对三、四、六工程公司董事长进行离任审计,核实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审计评价,总结各公司在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对3个工程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潜亏风险、整体效益偏低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总资产32.2亿元。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个,其中离任审计6项,任中审计7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054万元。
董事长余文忠在2009年初的“四会”讲话中强调,要求审计、纪委等部门加强对所属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及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注重过程控制,不留监管“盲区”。2009年,对五公司、六公司、电气化公司董事长进行离任审计,审计总资产16亿元。按照审计方案和工作程序,查阅公司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会计资料和相关合同协议、管理办法、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内部文件资料,抽审所属的24个工程项目,查询和清理公司债权债务、不良资产、潜亏潜盈,核实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集团公司各级审计机构全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4项,投入499人天,发现问题金额2858万元。
2010年,对三公司董事长和哈齐客专原指挥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对三公司董事长的离任审计中,审计组审查任期内公司本级和所属单位的会计资料,调阅公司相关内部文件资料,并与公司部分中层以上领导进行座谈,抽审下属的达陕高速、纳黔高速、西长风等12个在建项目,22个已完工项目及西安工程公司、乐山基地,抽审项目占在建项目的100%。对公司存在的人才资源短缺、路内任务偏少、内部工程队不足等10方面问题,提出7条意见和建议。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8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2179万元。
2011年,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审〔2011〕91号)中“统一要求、分级负责”“谁任命、谁审计”的工作要求,3月对杭长客专项目指挥长进行离任审计,并对项目部和所属一、二、三分部,轨板厂、电务分部等6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延伸审计,重点是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成果。4月起,分别对技工学校校长、咸阳基地管理处负责人及六公司、深圳分公司、五公司、三公司总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对单位的债权债务、不良资产、潜盈潜亏进行查询,对任期内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核实,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同时披露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9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3898万元。(www.xing528.com)
2012年6月,对沪昆客专贵州段项目指挥长进行离任审计,审计重点是项目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对指挥部和所属一、二分部3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在对西北、西南、华北、东南4个工程指挥部行政领导的离任审计过程中,主要对经营承揽目标、指挥长所辖项目管理质量信用评价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的报销票据不规范、办事处责权利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11月对四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青岛地铁、青荣城际铁路、中南通道铁路、天水一号桥、第一铁路运输分公司等5个单位进行抽审,核实经营成果,划清经济责任。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2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308万元。
2013年,针对个别单位经济责任目标不清,重规模、轻效益,重指标考核、轻现金回流,导致债权债务长期居高不下,资产负债结构失衡,呈现较大财务风险,存在潜亏等问题,各级审计机构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按照“查问题、评业绩、清责任、促发展”的方针,先后对离任的46名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铁二十局对指挥部、子公司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对集通铁路项目经理,海外工程指挥部、西南工程指挥部,及第二、五公司、路桥公司、兰州商贸公司、南宁构件厂行政主管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按照审计工作程序,查阅机关及延伸项目各类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资料,重点审计任职期间目标责任合同完成情况、资产负债变动情况、执行国家和上级规章制度情况、内控制度建设运行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民生福利保障情况等。客观评价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对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应关注的重大风险和改进意见及建议,明确前后任经济责任,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46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3602万元。
2014年,对一、二、六公司董事长和锡乌铁路协调组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中期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中国铁建《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复核审计暂行办法》(中铁建审监〔2013〕138号),开展绩效复核审计。坚持“不审计不全额兑现绩效薪酬”的原则,把绩效复核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着力审查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关注负责人任期内的经营业绩、资产管理等内容,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重要经济事项和重大风险事项,保证绩效考核的真实准确和客观公正。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1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31万元。
2015,集团公司董事长雷升祥在年初“五会”报告中,针对“变革风气”讲到:要通过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落实提级审计,效能监察,财务监察,主动揭示问题,发现线索及时移交,落实责任追究,打击歪风邪气,惩治腐败,增强“亏损可耻、盈利光荣”“小亏降级、大亏撤职”的企业文化认同。年内,审计中心开展工程公司所属项目经理离任审计7项。通过提级审计,防范子公司本级审计对有关重大事项隐瞒不报的问题,同时对工程公司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任用机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中铁二十局本级全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复核审计6项,所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9项,促进了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职。全年各级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31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964.5万元。
十年间,中铁二十局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在保护国家、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自我约束,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利用审计成果选拔使用、责任追究150人,其中提升26人,平调35人,降职3人,免职12人,撤职6人,受党政处分34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并追责3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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