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清欠是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产结构、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中铁二十局按照“谁经手、谁负责,谁形成、谁催讨”和“成本效益”的清欠原则,坚持“清收就是创利,清欠就是创效”的工作思路,开展“双清”工作,巩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2008年,制定《清理拖欠应收款项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财〔2008〕123号),所属单位根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清欠责任,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和坏账成本,降低财务风险。
2009年12月27日,中铁二十局召开清欠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09年清欠工作,总经理姜永军对2010年清欠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010年,加强清欠并账工作,各级收账项目78个,并账项目92个。泰州BT项目收到回购款13540万元,房地产公司收回清欠计划外重庆南山隧道保证金5000万元;一公司通过催收函及律师函、派清欠人员现场催收、及时诉讼等加强债权催收力度,同时,主动与债权人协商,统筹支付完工项目债务,签署还款协议;五公司与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清算责任书,强化清欠工作;机械公司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实行现款现货销售策略,货款回收率90%以上;襄渝二线指挥部与200多家债权人签订债务减免协议,节约资金900多万元。
2011年,集团债权债务“双高”状况突出,总体负债规模大。中铁二十局采取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置换、债权转移、以房抵债、舆论压力、法律诉讼等措施加速资产周转,但受宏观政策影响,政府、银行、项目业主等市场主体全面资金紧张的环境影响,应收款项清欠总体目标未实现。(www.xing528.com)
2012年,整合清欠资源,逐层签订清欠目标责任合同,并将清欠目标责任纳入各级年度绩效考核。
2013年,根据中国铁建清收降债工作会议精神,9月29日召开清收降债专题会议,明确各单位清收责任目标,建立重点应收款项清收登记督办制度,加大清收降债力度。对单笔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由集团公司与清收直接责任人签订清收合同;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制定重点督办措施,由子公司与各清收直接责任人签订清收合同,明确责任,保证清收效果。
2014年,印发《清欠管理办法》(中铁二十局财〔2014〕290号);财务部新增清欠办公室,全面负责集团清收清欠工作。各子(分)公司设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清欠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清欠工作人员,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2015年,印发《清收清欠管理办法》(中铁二十局财〔2015〕30号),规范和加强清收清欠管理。4月20日,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暨清收清欠专题会议,总经理邓勇作《精揽强管,提质增效,全面提高企业创效盈利水平》的讲话,对“双清”工作提出要求。结合年初“五会”董事长雷升祥和总经理邓勇提出的“清欠就是创效”“难度小的立即清,难度大的积极清,风险高的抓紧清,数额大的重点清”的工作思路,强力清欠,全年完工项目收回债权14.63亿元,占年度清欠指标15.09亿元的96.95%;完工项目决算74个,完成年度清收指标;收账项目43个,占年度指标的93.48%,并账项目63个,占年度指标的112.5%。清收清欠取得阶段性成果,“两金”占比较年初下降0.17%,占用总额增幅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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