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修订印发的《关于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模式及企业经济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明确区域工程指挥部是集团公司市场经营的派出常设机构,是区域内工程项目的协管层,具体负责区域内市场开发与维护,协助区域内项目做好信用评价、外围关系协调、重难点项目突破、变更理赔等工作。其具体职能为按照“以市场经营为主、施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在辖区内全权代表集团公司履行经营和施工监管职能,为在建项目提供服务保障,促进现场与市场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集团公司资质及集团所有经营要素在本区域使用,资质在区域内注册备案及维护工作;组织辖区内各行业、各领域所有项目的跟踪、承揽,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承揽指标,统一协调组织铁路及大型路外项目投标;协调各公共关系的建立,负责区域内的客户管理和市场维护,定期回访业主,指导做好辖区内重要领导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监督考核各子公司在区域内经营行为、生产行为、经济行为;监控辖区内在建项目二次经营及外部审计工作;管理区域经营经费,督促费用收缴;对施工任务分配有优先建议权;负责区域内资源调配和使用,实现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牵头组织协调区域内路内外项目的信用评价,加强对区域内各参建子公司信用评价工作组织领导,在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开展信用评价各项基础工作,确保信用评价达到集团公司要求和目标;负责履行集团公司机关在本区域的延伸职能,按照集团公司授权处理好本区域的其他事宜。
为践行中铁二十局“管好在建就是最好的经营”“区域监管就是服务现场”等理念,按照中铁二十局相关工程项目管理等规定,结合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印发《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实施细则》,对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强化过程监管力度,事前提醒、事前帮助,及时化解在建项目风险。尤其是重点关注区域内项目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项目、隧道施工项目以及中铁二十局重难点项目和安全高风险项目,采取区域内考核、内部评价、与子公司定期共同检查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定期通报制度等机制和措施,确保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信誉管理等全面有效管控,项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运行健康,为项目的施工管理、创誉创效提供服务保障;与项目业主积极会晤、汇报、沟通,了解业主的管理目标,配合在建项目做好辖区内业主监督检查、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各区域工程指挥部坚持对业主定期回访,及时将业主要求及信息反馈给辖区在建项目部和工程公司,督促改进工作。督促辖区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管理,确保每次各种检查评比取得较好成绩。满足业主的需求,得到业主认可和好评,推动区域在建项目和市场经营良性互动、互相促进。区域指挥部每年与集团公司签订《年度党风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区域工程指挥部工程经营指标考核责任书》《保密工作责任书》等4项权责清晰、考核严明、恪守纪律、廉洁经营的责任目标书,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保证管辖区域内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