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续延至2006年的机关行政部门共15个,分别为:董事会秘书处(公司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生产经营调控部、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股权委办公室)、工程经营部、科技开发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计测中心、财务部、劳动人事部(党委干部部)、海外事业部、公安处、战备武装部、卫生房产和离退休职工管理部。其中:董事会工作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处(公司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生产经营调控部、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股权委办公室)。
2006年5月9日,根据集团公司劳人〔2006〕127号文,集团公司机关设立工程管理部、生产经营调控部,正处级,工程管理部下设工程管理科、设备物资运输科;生产经营调控部定员由9人调整为6人,下设计划统计科、项目管理科。10月13日,根据集团公司劳人〔2006〕287号文,北京市场部(办事处)列入机关编制序列,定员5人;企业发展战略部增设副部长1人,编制定员不变;海外事业部增设总经济师1人,编制定员不变。
2008年7月24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8〕131号文,计测中心编制定员为9人,计测中心主任及计量室、试验室负责人3人。9月8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8〕198号文,对机关机构编制定员进行调整。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职数15人:董事长1人、党委书记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7人、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人、工会主席1人、总经济师1人、总会计师1人;部门领导由10人调整为22人:董事会秘书1人、总经理助理5人、副总工程师4人、副总经济师5人、副总会计师2人、纪委副书记2人、工会副主席2人、安全总监1人。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增设信息管理中心,定员由11人增加为13人;增设成本管理部,正处级,定员7人,下设工程科、预算科、财务科,设部长1人;增设资金管理中心,正处级,定员4人,下设结算科、综合科,设主任1人;科技开发部增设设计科,定员不变;计量测试中心增设精测队,定员4人。计量测试中心定员增为13人;增设企业文化部,与宣传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定员不变;劳动人事部(党委干部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定员14人,工作职能不变,所属劳务中心更名为教育培训中心;撤销监事会办公室(股权委办公室)编制,调研员管理职能划入劳动人事部,监事会相关职能划入审计部;撤销职工持股会办公室编制;撤销工程经营部网络中心,相关职能划入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撤销财务部筹融资管理中心,相关职能划入资金管理中心。调整后的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27个,总定员215人。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对外称企业发展战略委员会),生产经营调控部(对外称生产经营调控委员会),审计部(对外称审计委员会),工程经营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科技开发部(技术中心办公室),安全质量管理部,计量测试中心,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海外事业管理部,北京办事处,战备武装部,卫生房产和离退休职工管理部;组织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纪委(行政监察处)、纪委办公室(案件审理处)、案件检查处、执法监察处,工会办公室(财务部)、工会组宣部、工会权益维护部(体协、机关工会),团委。公安处拟移交地方,其编制定员不列入机关编制序列。12月26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8〕371号文,成立锦鲤资产管理中心二十局分中心,设主任1人(总会计师兼任),成员由企业发展战略部、卫房离退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财务部,其职责主要履行未纳入中国铁建上市的土地、资产、存续企业等的建档、登记、管理和处置职能。
2009年1月6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9〕7号文,法律事务处及相应职能从企业发展战略部划出,单独设立,正处级,定员3人。企业发展战略部定员由6人调整为4人。3月31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9〕136号文,锦鲤资产管理中心二十局分中心更名为锦鲤资产管理中心第二十分中心,其人员和工作职责不变。9月3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09〕311号文,财务部增设资产管理科,定员2人,财务部定员不变。
2010年4月7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0〕149号文,撤销人力资源部下属的社保中心;撤销卫生房产和离退休职工管理部,设立中铁二十局社会保障管理部,正处级,下设社保中心、卫生科、离退科、房产科;撤销工程管理部下属的设备物资管理科,设立设备物资部,下设设备运输科、物资科;生产经营调控部并入成本管理部并增设变更理赔科,下属财务科更名为财务核算科;撤销海外事业部,海外事业部人员及职能划入海外工程指挥部。调整后中铁二十局机关职能部门27个,总定员208人。9月19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0〕479号文,成立中铁二十局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成员6人。
2011年1月21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1〕56号文,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下设的信息管理中心分设单列,成立中铁二十局信息管理中心,正处级,定员4人,设主任1人,下设网络管理科和信息管理科,设科长各1人;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定员由14人调整为11人;工程经营部增设经济科,定员2人,设科长1人;工程经营部定员由17人调整为19人;成本管理部增设定额管理科,定员2人,设科长1人,变更理赔科增加定员1人,调整后成本管理部定员由10人调整为13人;战备武装部并入设备物资部,定员增加2人,增设副部长1人,交通战备部办公室主任(副处职)1人,战备武装部相应职能和工作职责同时划入设备物资部;法律事务处增设法律科和风险内控科,法律科定员2人,设科长1人,风险内控科定员2人,设科长1人,法律事务处定员由3人调整到5人;海外工程指挥部所属的海外事业部同时履行集团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其编制定员不变,组织管理、薪酬发放均由海外工程指挥部负责。4月20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1〕144号文,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下设的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副处级;工程管理部增设副部长1人,增设工程调度中心(副处级),定员由5人调整为8人;成本管理部增设副部长1人,定员由13人调整为14人。机关职能部门调整后有27个,总定员217人。11月16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1〕439号文,并入设备物资部的战备武装部设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其编制定员按规定执行,战备武装部负责管理的战备库房5名管理人员相关业务及日常管理由战备武装部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行政实力不占机关编制定员。(www.xing528.com)
2012年1月18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2〕46号文,资金管理中心并入财务部,其相应职能同时并入财务部,并入后,财务部增设副部长1人,兼任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资金管理中心下属科室不变,财务部定员由15人调整为19人;法律事务处更名为法律事务部,原职能、定员不变;工程经营部定员由19人调整为13人,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下设施工组织科、报价科、商务科,设科长各1人,撤销经营部原下设经营科、经济科,其相应职能并入其他科室。调整后机关职能部门26个,总定员211人。4月10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2〕116号文,审计部增设副部长1名,原定员不变;工程管理部增设环境保护科,定员2人,定员由8人调整为10人;科技开发部的环保职能及设备物资部的节能减排等职能划入环境保护科,职能划出后,科技开发部定员由10人调整为9人,设备物资部定员由8人调整为7人;安全质量管理部贯标办公室更名为体系管理办公室,原定员、职能不变;增设资本运营部,正处级,定编3人,撤销财务部资产管理科,人员调配资本运营部,财务部定员由19人调整为17人;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定员各减少1人。调整后,机关职能部门27个,总定员由211人调整为210人。12月28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2〕475号文,增设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海外事业部从海外工程指挥部分离单列,列入集团公司机关编制序列,定员5人,下设外事科、对外经济科;调整后,机关职能部门27个,总定员由210人调整为216人。
2013年3月29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3〕140号文,成立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集采中心),为中铁二十局直管业务办事机构。设置领导职数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中心定员11人,下设采购部定员6人,其中部长1人,工作人员5人;供应商和市场信息管理部定员5人,其中部长1人,工作人员4人。4月7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3〕166号文,成立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为工程管理部下属机构,定员2人,其中:设主任1人(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工程管理部定员由10人调整为12人。调整后,机关职能部门27个,总定员由216人调整为218人。5月17日,根据集团公司人〔2013〕219号文,根据管理体系文件换版要求,机关相关部门在原职能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增加指导、协调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设备物资部增加负责对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的业务指导职能;法律事务部增加牵头负责合同、规章制度管理职能(经营部具体负责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交底;成本部具体负责建设施工合同的履约检查及劳务合同;设备物资部具体负责设备物资合同;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员工劳动合同);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增加文件收发及有效文件(办法、制度)向新上项目进行交底并发送其电子文档等职能;党委宣传部增加贴吧管理职能;信息管理中心增加协助党委宣传部为贴吧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职能。6月19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3〕291号文,信息管理中心定员由4人调整为6人,信息管理中心原文件收发职能调整至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后(集团公司人〔2013〕219号),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定员由11人调整为12人。12月23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3〕532号文,计量测试中心工作职能明确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内全称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测试中心,继续履行机关部门职能,对外根据中国铁建《关于同意成立陕西中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国铁建〔2008〕8号),全称为陕西省中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能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实行有偿服务。
2014年3月4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4〕79号文,集采中心和设备物资部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并后的机构名称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中采购中心),履行原设备物资部和集采中心工作职能,同时履行海外项目设备物资运输职能,调整后的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定员19人,下设设备管理科、物资管理科、采购科、供应商和市场信息科、运输科;原设备物资部所属的交通战备武装管理职能和人员划入陕西省中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计测中心);社会保障管理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指导职能划入资本运营部。3月4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4〕81号文,成立中铁二十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简称财务共享中心),正处级,为中铁二十局直属办事机构,业务受中铁二十局财务部指导,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全集团公司会计集中核算及资金集中结算,汇总分析财务数据动态。财务共享中心定员120人,财务共享中心领导3人,其中:主任1人(财务部部长兼),副主任1人,总稽核1人。财务共享中心设置6个科,定员118人,运营管理科定员18人,资产费用科定员26人,收入成本科定员26人,总账报表科定员26人,资金结算科定员10人,票据归档科定员12人。一至七公司及电务公司、物资公司分别组建资金结算第一至第八分中心,定员2~5人,负责子公司层面的资金结算工作。资金结算分中心组织机构隶属于财务共享中心,人员隶属于子公司。7月3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4〕186号文,撤销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成本管理部更名为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计划统计职能和计划统计科机构人员划入经济管理部,定员由14人调整为16人;工程管理部增设副部长岗位1人,定员由12人调整为11人;信息管理中心增设副主任岗位1人,定员不变;法律事务部增设合同管理科,定员3人,履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依法合规审核等职能,定员由5人调整为8人;审计部更名为审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审计师1人,科室撤销改设为四个业务审计室,定员调整为20人;交通战备办公室与检测公司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检测公司同时履行计量测试中心、交通战备部职能,人员不计入机关编制定员;财务部增设总分析师1人,为副处级领导岗位,新增设清欠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处级),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1人。调整后财务部部门设置为:财务管理科、预算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税务管理科、资金管理中心(副处级)、清欠办公室(副处级),定员由17人调整为23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下设运营管理科、资产费用科、收入成本科、总账报表科、资金结算科、票据归档科。财务共享中心设主任1人(财务部长兼任),设副主任1人、总稽核师1人,为副处级领导岗位,列入机关编制序列,其余人员不列入机关编制定员。调整后,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26个,总定员241人。11月19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4〕220号文,工程经营部更名为经营计划部,经济管理部下设的计划统计科定员、工作职能划入经营计划部,调整后经营计划部定员由13人调整为18人,部长1人,副部长4人,商务科5人,报价科3人,施工组织科3人,计划统计科2人;经济管理部定员由16人调整为14人,其他下设科室的定员、职能不变。此次调整后,机关职能部门25个,总定员244人。
2015年10月30日,根据中铁二十局人〔2015〕235号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增设总评估师岗位(副处级),主要负责投融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估工作,为集团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调整后,资本运营部定员由3人调整为4人;中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计测中心)增加开展爆破业务职能,公司总定员由30人调整为40人。
截至2015年年底,中铁二十局机关职能部门25个,总定员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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