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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清查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时应掌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全面性原则企业应将其所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货币资金、财产物资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等内容全部列入清查的范围,不能遗漏,以便于全面掌握企业资产、负债的情况。

企业财产清查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时应掌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企业应将其所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货币资金、财产物资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等内容全部列入清查的范围,不能遗漏,以便于全面掌握企业资产、负债的情况。

2. 事权统一性原则

对于清查工作的总负责人、各个清查项目的负责人、具体执行人以及监盘人等应明确工作范围,并指定与其工作范围相适应的工作权限,以利于清查工作的进行及保证清查工作的准时完成。

3. 客观性原则

清查人员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必须本着客观性原则,保持中立立场,态度不偏不倚,保证清查结果的可靠性,包括:(1)对于所清查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要进行客观的评价;(2)确定所清查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价值时应具有客观、可靠的证据,不能主观臆断,必要时可委托可信赖的第三方;(3)在决定具体项目的清查人选时应保持客观中立,绝不能由保管人担任该项目的清查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裁判兼球员现象一定要避免。

4. 可核性原则

所有参与清查工作的人员要在进行自己负责的清查工作时,对于所清查的各项项目的数量、质量、规格与金额应保持精确、可核,如果有疑问应做进一步追查,不可置之不理、疏忽大意。

5. 重要性原则(www.xing528.com)

在进行财产清查时应注意有详有略,重点突出,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对重要项目应首先进行清查,且对清查结果务求准确,完成重要项目的清查之后,再陆续清查微少数量或量多值低的项目,且可采用抽样或估算的方法进行清查,例如低值易耗品可以技术推算法替代逐一点数法。

6. 及时性原则

财产清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清查工作以及必要的复查工作,及时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不至于延误企业其他工作的进行。

7. 预防性原则

财产清查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清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通过与账存数额对比,找出企业在财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从而可以预防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和重复发生,并进行制度完善。因此,必须做到:

(1) 通过财产清查发现各种财产管理上的缺失并提出落实的改善方法,决不可让资产保管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了事。

(2) 发现错误就应有改进错误的勇气,并避免错误再发生。

(3) 依照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优劣,进行必要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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