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目标
企业的目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希望达到的成果或结果。由于企业是人们为了提高自身利益而创造的一定的劳动组织形式,企业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参与者团体所决定的。具体来说,企业的目标是在与其有关的利益集团(如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和政府等)在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动机以及外部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等)对企业行为的规范共同作用下形成的。
传统上的企业目标是获取利润,因为企业在市场经济这一环境下,只有以收抵支并有盈余才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然而,传统的企业目标过分注重业主的利益,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日益社会化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企业所有者利益为出发点而制定的企业目标愈来愈显出它的局限性。由于现代企业普遍采用向社会集资的方法进行生产经营,公司把私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在公司里,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人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也就是说,股东投入企业的财产,成为企业法人的财产。公司在一定意义上成为社会企业,而不完全是私人企业或政府的企业。此外,现代企业的经营成果往往是众多参与者共同努力与贡献的结果,企业对社会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在追求提高自身利益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要求,也成为更多企业追求的目标。
(二)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
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决定或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目标,而不同的经营目标又影响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一般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
1. 筹资活动
筹资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原动力,企业的持续经营与不断拓展必须首先以筹资活动为先决条件。
一个企业从创建到后续生存发展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筹集资金。创建一个新的企业首先必须筹集足够的资金,有了资金,企业才能用以购置厂房、设备、材料并支付工资等各种费用,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企业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持一定的资本规模,也需要不断筹集资金。此外,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市场不景气,材料涨价,结算拖延等)或管理不善等原因也会使企业产生新的资金需求,从而需要筹集资金;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谋求更大的获利空间,需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调整生产经营结构,研制开发新产品,开拓有发展前途的对外投资领域等,这往往需要追加资金投入来实现;另外,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会要求企业适时调整资本结构,也往往需要及时地筹集资金。
企业的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来筹集。选择何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要视企业的筹资目的而定。一般而言,企业筹资的目的是以较低的资金成本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不同渠道的资金,其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件的限制、财务风险的大小和资金成本的高低各不相同,一般筹资者都希望取得资金的成本较低,能够获取较高的收益,并承担较小的风险。但在实际中,这些方面往往是矛盾的,这就要求企业在筹资时,不仅要从数量上满足生产经营之所需,而且要在诸多的筹资方式与渠道中进行权衡,从中选取成本较低、效益较高、风险较小的筹资方案,即找出平衡点,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筹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自有资金的筹集和借入资金的筹集。
(1) 自有资金的筹集
企业自有资金的筹资方式主要通过直接吸收投资。这里自有资金的核算主要是就投入资本而言的。企业自有资金不需偿还,是设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码条件,是企业承担经营风险的必要保障。
除了投资者投入资本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法人企业必须符合法定资本要求,法定资本是法律规定设立一个企业时,筹集自有资金所必须达到的最低限额,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注册资本是由所有者投入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金。我国实行的是法定注册资本金制(又称实缴资本制),即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必须由发起人全部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保持公司的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注册资本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不得任意变动,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数额,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此外,股东在企业注册资本金中占有的份额是确定其在企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即股东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享有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和分配红利权,同时也以此为限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 借入资金的筹集
借入资金是企业按合同规定依法取得,按规定用途使用,并需要到期偿还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债券和短期及长期应付款项等。借入资金的筹集方式主要包括借款筹资、发行企业债券、商业信用筹资和租赁筹资等,由此筹集的资金在会计上被称为负债,即该部分资金归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代表了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
企业对借入的资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到期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照企业或合同规定的利率和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利息,作为使用资金的代价。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生存发展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保证,负债融资成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是只靠自有资金而不用负债就能满足资金需要的。利用负债筹资可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应,此外,由于负债融资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股权筹资所产生的股利属于税后利润分配,因此使负债具有了减税作用,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增加企业价值。但必须看到,负债是具有双刃作用的,负债经营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与自有资金不同,借入的资金到期必须偿还,而且还要负担利息,由于企业投资收益率和借款利息率都具有不确定性(都可能提高或降低),企业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借款利息率,从而导致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发生波动。
在资金需求总量确定的前提下,企业需要合理安排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主要是长期负债)的比例关系(也称企业的资本结构),以达到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的最佳组合,提升企业的市场价值。
2. 投资活动
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投资,即管理者可以利用筹集到的资金购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经济资源,通过恰当的资源组合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企业投资可以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两种。企业对内投资主要包括对厂房、设备、仓库和配备的流动资金等方面的投资。除了对内投资外,企业还可以进行对外投资。根据不同的投资目的,对外投资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类。
(1) 直接投资(www.xing528.com)
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或者技术设备等直接投放于其他企业,通过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投资收益。这种投资主要有举办联营企业投资,举办合资、合作企业而进行的投资等。
(2) 间接投资
间接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投放于证券等金融资产,以便取得股利或利息收入的投资。这种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在资本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具体可分为债权性有价证券投资、股权性有价证券投资与混合性有价证券投资三类。
① 债权性有价证券投资是投资者拥有以有价证券表示的到期收回本金和定期收取利息的债券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它反映的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② 股权性有价证券投资是投资者拥有以有价证券表示的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所有权、参与经营管理权、利益分配权和资本收益增值权等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如投资者购入企业发行的普通股股票等。
③ 混合性有价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购入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性质的有价证券而进行的投资,如购买优先股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3. 经营活动
企业根据所筹集到的资金,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组织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将产品销售出去,获取利润,就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一般而言,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企业最基本的营业活动。
(1) 采购过程
制造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必须获得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要素,企业的劳动资料一般是指固定资产,它决定着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能力。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合理与否、配置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资金周转状况和财务绩效。企业的劳动对象主要是指企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企业以货币资金购买或赊购各种材料物资,形成材料储备。企业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取得是通过采购过程实现的,这一过程也是制造业经营过程中所经历的第一个阶段。
(2) 生产过程
产品制造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是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人借助于劳动手段(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对劳动对象(材料)进行加工,加工成产成品。生产过程既是产品的制造过程,又是物化劳动(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从实物形态看,材料经过加工逐步形成在产品、产成品。从价值形态看,生产中的耗费形成企业的生产费用,耗费的材料形成材料费用,耗费的人工形成工资费用,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劳动手段则形成折旧费用等。通过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材料)进行加工,加工成符合社会需要的产成品,这一过程也是制造业经营过程中所经历的第二个阶段。
(3) 销售过程
企业产品销售过程是产品价值(收入)的实现过程。在确认和计量销售收入的同时,必须对销售产品的制造成本和销售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销售产品成本依据直接配比方式,将销售一定数量产品的制造成本与该产品的销售收入配比;销售费用依据期间配比方式,将一定期间发生的费用与该期间的收入配比。此外,销售产品取得收入后就应按税法规定交纳相关的税费。税费也是以一定期间的收入为基础,并与之配比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按售货合同将产品及时地销售给顾客,按照销售价格向顾客收取货款。完成结算后,企业的经营资金就从成品资金形态转化为货币资金形态,完成了一次资金循环。
(4) 利润形成与分配过程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是反映企业经营业绩情况的一个会计要素,通常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债权人等作出投资决策、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
企业取得的净利润,应当按规定进行分配。一部分以利润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作为投资者的收益;一部分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归企业,作为企业扩大生产经营的积累资金;一部分以未分配利润的形式保留在账面上,作为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资金。利润的分配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地发展,而且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经过利润分配后,如果还有剩余,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或者参与下一个资金循环,进入企业下一个期间的生产或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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