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规划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改革的顶层设计”,并在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物联网产业较之其他产业更加庞杂,涉及全社会多部门、多环节的协同运作。而当前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各自为政现象较为普遍,补贴政策盲目跟风,统筹协调意识不足。为此,要遵循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律,做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间补贴政策、物联网产业与相关产业补贴政策的有机统一,捋顺各政府部门间的职责与分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行政指令等互不重叠又相互衔接,构成系统整体。一方面注重补贴政策适用性,既不能因门槛过高成为摆设,也不能因门槛过低而过度激励;另一方面注重补贴的稳定性,既维护了政策权威,也让企业形成稳定的预期。
2.加速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依靠政府补贴的力量,一大批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又相继陷入产能过剩、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过去的政府补贴指向性过强,集中力量发展特定产业,造成资源配置被严重扭曲,产生“赢家与输家”效应。中央政府多次强调新一轮改革的关键就在于不断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明确提出:“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供给侧改革”,旨在有效化解产能过剩,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国家在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制定上,应寻求市场驱动与政府激励相容的产业扶持思路,必须建立在市场驱动的基础上,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www.xing528.com)
3.纳入法治轨道,规范政府行为
无论顶层设计得多好、简政放权的力度多大,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只有真正树立起法治理念,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地克服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各类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排除各种非经济的人为因素风险,从而使市场机制得以良好运行。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到如今“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正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要求。在物联网产业政府补贴工作中,政府是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其行为对补贴效果会产生较大影响。由于我国国情复杂,不同地区差异较大,故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政策指令等往往是纲领性的,缺乏具体细则,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易滋生腐败。即使在有了详细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存在“人治”现象,不按规矩办事,玩弄政府公权力。此外,各种慵懒散政也易拖累办事效率,不利于政府补贴发挥应有作用。故对于各种补贴政策,应条文清晰透明,尽可能减少主观随意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对政府补贴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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