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概念在1995年由比尔·盖茨在The Road Ahead一书中首次提出;1999年物联网作为一个专有名词由麻省理工学院(MIT)自动识别中心的Ashton K提出,他主张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利用射频识别等无线通信技术为每个产品建立电子代码与互联网连接,从而实现智能识别和管理。此时的物联网定义以标示为基本特征。
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ITU)在世界信息社会峰会上发表《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报告将物联网定义为:“物联网是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任何物体间的全世界设备相互连接的网络,其关键技术包括传感器技术、纳米技术和智能终端技术等。”根据ITU的描述,在物联网时代,在信息与通信世界里,人们在日常用品上嵌入一种短程移动收发器,通过这种技术进入一个新的沟通境界,从原来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扩展到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的相互沟通。此时的物联网定义以互联为基本特征。
2008年欧洲智能系统集成技术平台(EPOSS)在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 2020中定义物联网是由具有标示和虚拟个性等信息特征的物体和对象所组成的网络。在这一网络中,物体和对象使用“智慧的接口”与用户和社会环境进行信息交流,构建智慧空间。至此,物联网的定义以智能服务为特征。
2009年欧盟发表了《欧洲物联网项目战略研究议程》,指出“物联网是未来互联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物联网概念可以被这样定义:“它以标准的、可以互操作的通信协议为基础,有自组织能力,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全球性的基础网络架构。存在于物联网中的物体与信息网络连接紧密,它们都具有区别于他物的属性,个性不一、属性各异。”物联网概念发展历程如图8-1所示。(www.xing528.com)
图8-1 物联网概念演进历程
在全球物联网发展不断升温的同时,我国也高度重视物联网的发展。2009年建立“感知中国”的中心,2011年《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年国务院《关于推动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的发布,都显示出我国政府对物联网发展的关注与大力支持。《江苏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对物联网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全面互联的网络,其主要特征是通过射频识别、传感器等方式,获取物理世界的各种信息,结合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进行信息测试传送与交互,采用智能计算技术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而提高对物质世界的感知能力,实现智能化的决策和控制。”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物联网隐含着两层含义:首先,物联网是一种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和延伸出来的网络,它的基础和核心仍旧是互联网;其次,物联网中可以进行信息交换的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国脉物联网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杨冰之指出,“物联网构建并强化了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新联系,它为事物生命信息形态的展示营造了环境和平台,并将事物相互之间的交互联系动态地联系起来,给事物形态注入新的活力,使之更加智能化”。[2]
尽管目前社会各界对物联网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物联网被提及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从盖茨的《未来之路》到美国的“智慧地球”,从欧洲的战略议程到日韩的“i-Japan”、“U-Korea”,物联网定义得到不断完善,物联网已经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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