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智能服务企业的来源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传统服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和升级。例如,传统集市+互联网,诞生了“淘宝”;传统百货卖场+互联网,诞生了“京东”;传统银行+互联网,诞生了互联网金融;传统交通+互联网,诞生了“快的、滴滴”。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细化而独立发展起来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等。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机器学习、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将被广泛应用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化转型,这将有利于企业新竞争优势的培育和比较利益的增进。三是信息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所催生的智能服务企业。四是引进外资智能服务企业。
智能服务企业是智能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府应引导和支持智能服务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为智能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1)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重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分享经济;鼓励企业以品牌并购、技术并购、虚拟经营等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培育若干跨国企业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等智能服务大公司;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全力推动互联网在农业、工业、旅游、医疗、文化、教育、交通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手机报等新型媒体,不断增加优质数字产品供应量。(www.xing528.com)
(2)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等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大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行业用户的采购销售需求提供在线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等服务,据统计,2017年我国已有一半企业开展电商化采购,约为1450万家,B2B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为17.5万亿元,环比增长22.1%。[13]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继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快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慧物流等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大力推广以“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聚。[14]
(3)鼓励大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作生产、协同创新的生态圈,培育发展平台型企业。聚焦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终端产品、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制造服务平台等领域,推动高成长企业培育、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等专项行动,培育一批智能服务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以智能化升级为突破口,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工程、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智能制造一体化服务转变。鼓励工程设计院、工业信息工程与服务公司、自动化成套公司、大型控制系统供应商发展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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