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服务产业的服务是智能活动。智能服务一方面是要以网络作为支撑;另一方面是要以智能为核心开展服务。一个智能的服务企业,智能是整个企业的灵魂,是区别于传统服务业、纯网络服务业的标志。在智能服务业中的智能行为表现为四个方面:
(1)能主动地发现问题,确定目标。智能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能主动捕捉需求方及其周围环境的信息,能清楚地明确需求方的问题、目标以及现状与目标的差距,并能准确、直观、明了地将问题描述出来。
(2)能实现个性化的一对一的服务。智能服务是区别于程序化、经验化的服务,也就是说智能服务企业在向需求方提供服务时,是根据需求方的具体要求、所处环境以及自身的资源情况来进行的。智能服务企业向需求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只适用于这个需求方,对于其他需求方是不合适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智能服务企业的服务应该是一种量体裁衣的服务。
(3)能自我学习、自我调整。智能服务企业在明确了需求方的要求、目标后,能根据自身的状态,一边为需求方提供服务,一边进行学习并调整自身的状态,以适应需求方的服务需要。即在改变需求方状态的过程中改变自己、提高自己,螺旋式推进,最终为需求方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www.xing528.com)
(4)能实现自组织。智能服务企业是由普通成员、某方面专家、综合性人才组成的一个自组织团队。一方面它所面对的问题是多样化的,要能根据需求方的需求来调整自己;另一方面它要实现个性化的满意服务,单单依靠一个人、几个人或经过简单脑力劳动的付出是做不到的,必须通过整个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合作。企业最终向需求方提供的服务产品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果。如何将资源方的资源有效利用,如何将团队中的成员有效组合,必须有一套灵活、动态、高效的运转机制来实现,这就是自组织行为。自组织行为是智能服务企业必须具备的能力。[2]
智能服务企业智能层的运转过程是这样的:经分类定性的服务请求传送到某个项目人,首先对服务请求进行问题分析,提出一个初步解决方案;然后根据方案的需要,调配人员组成项目组;每个成员根据分配的任务对资源进行分析、处理,相互之间的问题通过项目人来协调;最后项目人将大家的工作成果整合后向需求方提供服务。在服务运转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和项目人之间、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人)和需求方之间是可以进行反复交流的,以获得需求方的最终满意。根据不同智能服务企业的不同服务特点,智能层中的各个部分既可以是由人来进行组织运转,也可以是将运转流程编程为软件系统来实现,还可以是由人和软件系统互动共同完成。
因此,智能服务业是将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服务业深度融合,主动感知和识别用户的显性需求和隐形需求,可重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各环节,催生商业新模式,从而极大地提高个性化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是高技术密集性的、高附加值的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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