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采取的特惠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扭曲性政策,这一模式对研发投资有什么影响?支持国有企业和鼓励出口的政策是否对研发投资的效果是一致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证来检验。
首先,本文检验产业政策通过支持国有企业这一特惠渠道对行业研发投资增长率的影响。主要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引入各解释变量与国有企业比重(SOE)的交叉项,从而构建模型(3):
为了对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将样本以国际金融危机为界分成两个子样本来进行回归,同时将样本按照行业年平均总产出增长率高于或低于全部行业年平均总产出增长率划分为高增长行业和低增长行业两个子样本来进行回归。
表9列出了基准回归和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其中第一列为基准回归的结果,关税的变动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税总体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呈现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前者的系数大于后者,综合来看,关税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具有负向影响。这意味着在国有企业比重更高的行业提升以关税为基础的贸易保护会显著降低行业的研发投资。补贴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也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意味着对国有企业比重更高的行业增加补贴会显著降低行业的研发投资。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国家给国有企业提供补贴的动机往往是解决企业亏损(孔东民等,2013),国有企业由于存在政策性负担和预算软约束(林毅夫和李志赟,2004),所以补贴往往会帮助国有企业应对竞争的冲击,反而减少靠研发与创新去提升经济绩效的压力。二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产能过剩(耿强等,2011),从而导致行业盈利能力的恶化,抑制潜在进入者的进入,从而抑制了行业创新行为。三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使得国有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耿强等,2011),国有企业凭借其在银行信贷市场上的所有制优势(Dollar and Wei,2007),从而推高利率而增加非补贴企业的融资成本,抑制了非补贴企业的研发投资。其他产业政策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的回归系数尽管不显著,但是从方向来看都对研发投资的增长有负向的影响。从基准回归的结果,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产业政策通过支持国有企业这一特惠渠道对行业研发投资的增长是有不利影响的,从而会造成资源的错配,不利于行业生产率的提高。中国的选择性产业政策往往带有强烈的直接干预市场的特征,以上这些政策与行业准入和投资核准等限制竞争的行政性进入壁垒是紧密联系的,在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的同时,往往是限制和打压民营企业的发展,这会使得被选定的国有企业既缺乏来自市场内的竞争压力,又不用面对潜在进入所形成的竞争压力,从而丧失创新动力(江飞涛和李晓萍,2010),并且这种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和保护,还会挤出有效率的民营企业,从而对民营企业的研发投资产生负面影响。国际金融危机以前的子样本与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的子样本在回归结果上与基准回归基本一致。对于低增长的行业基准回归的结果依然成立,对于高增长的行业,各政策变量与国有企业比重交叉项的系数符号基本一致,不太一致的是补贴与国有企业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变为显著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高增长的行业,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普遍更高,政府不是为了应对其亏损而进行补贴,而是通过创新补贴提升了专用性人力资本(安同良等,2009),从而提高了研发投资。
表9 产业政策通过支持国有企业对研发投资增长的影响
续表
注:括号中的数值是稳健标准误,***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异于0,**表示在5%水平显著异于0,*表示10%的水平上显著异于0。2008—2012年的回归中未包含补贴变量,因为补贴缺乏2009—2011年的数据,包含该变量会导致观测值不够无法回归,并且时间固定效应此处采用的时间趋势项而非虚拟变量,采用虚拟变量会导致DTAR因为多重共线性而估计不出来。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整理所得。
接下来检验产业政策通过鼓励出口这一特惠渠道对行业研发投资增长率的影响。在模型(2)的基础上引入各解释变量与出口比重(EXP)的交叉项,从而构建模型(4):(www.xing528.com)
为了对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将样本以国际金融危机为界分成两个子样本来进行回归,同时将样本按照行业年平均总产出增长率高于或低于全部行业年平均总产出增长率划分为高增长行业和低增长行业两个子样本来进行回归。
表10列出了基准回归和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其中第一列为基准回归的结果,补贴与出口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呈现显著的正向影响,意味着对出口比重更高的行业增加补贴会显著提升行业的研发投资,这可能是因为出口企业往往面临的外部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出口企业在获取补贴后会将一部分投入到研发和创新上去,以增长其竞争能力。而前一部分的结论也显示,出口比重更高的行业获得更多的补贴,说明补贴通过鼓励出口这一特惠渠道对行业研发投资的增长产生了有利影响。其他政策变量与出口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均无显著影响。国际金融危机以前的子样本在回归结果上与基准回归基本一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的子样本由于未包含补贴变量,故无法检验补贴通过出口比重的影响,但是其余变量通过出口比重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与基准回归是一致的。对于低增长的行业基准回归的结果依然成立,对于高增长的行业,其他各政策变量与出口比重交叉项的影响基本不显著,补贴与出口比重的交叉项对研发投资的增长变得无显著影响,这说明需要谨慎对待补贴促进出口企业研发的结论,如陈林和朱卫平(2008)指出降低低技术品出口退税率反而能够促进创新,施炳展等(2013)也指出补贴只是提升了中国有企业业出口总量和数量,但降低了出口价格。
表10 产业政策通过鼓励出口对研发投资增长的影响
续表
注:括号中的数值是稳健标准误,***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异于0,**表示在5%的水平上显著异于0,*表示在10%的水平上显著异于0。2008—2012年的回归中未包含补贴变量,因为补贴缺乏2009—2011年的数据,包含该变量会导致观测值不够无法回归,并且时间固定效应此处采用的时间趋势项而非虚拟变量,采用虚拟变量会导致DTAR因为多重共线性而估计不出来。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整理所得。
通过以上分析,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支持国有企业和鼓励出口的特惠模式尽管都是扭曲性的政策,但是产业政策通过这两种特惠渠道的资源配置效果是不同的。支持国有企业的特惠渠道显著降低行业的研发投资,不利于行业生产率的提升,而鼓励出口的特惠渠道则不存在降低行业研发投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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