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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能力评估:以有效授予专利数量为指标的变量定义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参考Tan等、Tong等和周煊等的做法,以专利的有效授予数量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专利的有效授予数量比专利的申请量更能真实反映创新水平。为了进一步区分受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的企业的创新效果,本文参考黎文靖等、Tan等和韩永辉等的做法,我们把企业申请“高质量”发明专利的行为认定为“实质性”创新,把企业申请非发明专利的行为认定为策略性创新。变量的具体定义参见表1。

企业创新能力评估:以有效授予专利数量为指标的变量定义

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激励(IP)。对企业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行业(IP)的判断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实现:第一,借鉴宋凌云和王贤彬(2013)、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的研究,通过对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解读,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的七大行业;第二,将七大行业中的细化行业与Wind数据库股票市场的概念板块对比,选出重合的企业,又参考逯东等(2018)的研究,通过查阅企业的年报信息,将披露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的具体产品和成果进行比对,进一步确定对比结果,当一致时认定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行业。

企业创新(Innovation)。本文参考Tan等(2014)、Tong等(2014)和周煊等(2012)的做法,以专利的有效授予数量(Patent)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原因:(1)因为创新是资源投入和使用效率的最终体现。因此,代表创新产出的专利申请数量能更好地体现企业的创新能力(周煊等,2012)。(2)专利的有效授予数量比专利的申请量更能真实反映创新水平。专利的提交水平不同,申请的质量不同,所以要在相关部门严格审核之后的授予数量才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真实的创新水平(Tong,2014)。为了进一步区分受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的企业的创新效果,本文参考黎文靖等(2016)、Tan等(2014)和韩永辉等(2017)的做法,我们把企业申请“高质量”发明专利(Ipatent)的行为认定为“实质性”创新,把企业申请非发明专利(NIpatent)(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认定为策略性创新。因为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越多,体现其关键技术成果越多,创新能力越强。与发明专利相比,企业增加另两类专利申请的数量,体现的是企业创新的“量变”,更多的是为了得到政府扶持而对政策和监管的迎合,是一种“迎合性”创新。本文在实际做研究时对选取的三类专利数的1%和99%进行Winsorize处理,之后再加1取自然对数

寻租成本(Recost)。本文参考万华林等(2010)、Anderson等(2007)和黎文靖等(2016)的做法,利用管理费用与总产出之比来衡量寻租成本。因为企业出于安全和便利的考虑,在会计上处理上,寻求补贴而产生的寻租成本往往计入业务宣传费、招待费、娱乐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项目,利用管理费用核算(余明桂等,2010;万华林等,2010)。需要说明的是,管理费用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寻租成本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是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不会单独统计这一数据,所以基于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目前只能采用管理费用来近似反映寻租成本的大小(毛其淋等,2015)。(www.xing528.com)

控制变量。参考Marquis等(2013)、黎文婧(2016)、韩永辉等(2017)和逯东(2018)等学者的做法,本文在考察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在寻租性政治关联的作用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时,控制了政府补助(Subsidy)、企业年龄(Age)、企业净利润(Profit)、资产负债率(ROA)、科研人力资本(HC)、资产收益率(ROE)和企业性质(EP)。变量的具体定义参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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