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十城千辆工程”示范城市的主要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可以看出,平均每年示范城市每万人推广的电动私家车数量为0.856万辆,高于电动商用车和电动客车的密度,但相比中国每万人1 025辆的私人汽车拥有量而言[7],私人电动汽车的市场规模仍然远低于政府预期水平。为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对于购置电动客车和电动商用车的企业,平均能获得的补贴额度分别为52.435万元和5.893万元,而购买电动私家车的消费者,平均可获得的补贴金额也高达4.39万,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8倍。此外,所有示范城市在2014—2015年免除了电动汽车的车辆购置税,部分城市免除了电动汽车的路桥费或上牌费。非财政激励手段中,平均每个示范城市建设了17座充换电站,少数示范城市对电动汽车的购买者给予了不限行和不限购的特权。限于篇幅,其他控制变量的描述统计不再一一赘述。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续表(www.xing528.com)
在描述性统计的基础上,本文按照2010—2016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的统计数据,统计出23个示范城市2015年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保有量的地域分布:示范城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北京、上海、深圳等超一线城市的电动汽车保有量相对较高,合肥、杭州等二线城市由于本土电动汽车企业的存在,市场推广数量也十分可观。作为电动汽车的互补品,充电设施建设与电动汽车推广本应同步,但事实是大部分城市充电设施的保有量相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只有北京、杭州、深圳、上海和天津表现较为突出,充换电站保有量分别达到518座、155座、135座、51座和4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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