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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与一般制度概述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眠眠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王来华等的观点,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清洁生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经济利益调控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我国水法所确立的水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按重要性划分的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按重要性划分的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指的是指导水资源管理全局的、具有代表性、普适性的核心制度。

了解其他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对认识和理解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有启发意义。

仲裁的基本制度有:协议仲裁制度(在自愿原则下当事人达成协议,委托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裁或审制度(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其一)、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为最终裁决,不能再就同一事项申请再裁或起诉)、回避制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仲裁人应该回避,当事人可以申请撤换被怀疑有利害关系的仲裁员)。这些制度之所以被称为仲裁基本制度,是因为所有仲裁活动都必须遵守这些制度。

根据王来华等的观点,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清洁生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经济利益调控制度。“在整个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清洁生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经济利益调控制度这6项环境法基本制度体现的都是最基本的办事规则和行为准则。”(王来华等,2004)

何金祥(2004)总结的美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有:立法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分权独立管理制度、项目规划管理制度、有偿使用与许可证制度、决策民主化制度。

王晓等(2003)提出了保障中国水交易机制的7项基本制度: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建立水权分配方案制度;建立水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排污权依法交易制度;修订取水许可办法;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办法;构建水市场统一监督管理体系。但其中的“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并不属于制度的内容,而是属于通过制度改革要实现的目标。

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高而坤(2005)提出:“取水许可制度是规范取用水行为的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我国水法所确立的水的基本管理制度。(https://www.xing528.com)

我们认为适用范围广、最重要的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有:

(1)水权制度:包括初始水权公平分配制度、水权交易制度、取水许可证制度。水权制度应该是所有水管理制度的基础。水权管理是最基本的水资源管理,其他水资源管理都应该服从、服务于水权管理。

(2)水市场制度:包括水价制度、水服务垄断企业成本审计与控制制度。

(3)水事管辖权制度:包括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统一管理制度、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城乡统一管理制度、统制-自治-契约-信托有机结合的管理制度等。

(4)管理方式方面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包括流域规划制度、项目报批制度等。

(二)水资源管理的一般制度

与最重要的基本制度相对应的水资源管理一般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的适应不同情况的具体制度。一般制度涉及面广、数量庞大、千差万别,这里不作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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