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用水的价值尺度
有一种观点认为水的生态价值是水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New South Wals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uthority,2001)。某物的内在价值指其本身具有的、非由他物推导出的价值。与内在价值对应的外在价值(extrinsic value)则是根据其他事物的价值推导出的价值(Zimmerman Michael J.,2004)。是否承认自然物如水、生物等具有内在价值,关键是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神学家(J.Baird Callicott,1995)及一部分环境保护主义者主张自然具有独立于人之外的内在价值,一些政府部门也主张自然,尤其是生物具有内在价值(The Department of Conservation of New Zealand,2000)。但从人本主义观点而言,价值概念本身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只有人才是万物的价值尺度,离开了人就无所谓价值。
虽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西方效用价值论关于价值的来源和度量有分歧,但二者在坚持人是价值的尺度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所有商品的价值是由其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根据效用价值论的观点,所有商品的价值都是由商品对于人类的效用决定的。
本书作者是人本主义者,不认为有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内在价值。因此认为水的生态价值,或者生态用水的价值,完全取决于生态用水效果对人类的价值,并且可以根据生态用水效果的效用大小或达到同样效果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来度量。
(二)生态用水效益估算
生态用水效益估算的任务是用货币单位来衡量生态用水价值的大小。参考第十二章环境的价值评估方法,生态用水的效益可用以下方法估算:
1.直接市场法
就是直接运用货币价格,对可以观察和度量的生态用水引起的生态质量变动进行测算的方法。可以进行直接市场法的具体评估方法有:
(1)市场价值或生产法:与生态用水对应的生态质量的变化对相应的商品市场产出有影响,因而可以用产出水平的变动导致的商品销售额的变动来衡量生态用水引起的生态价值的变动,这一变动就等于相应的生态用水的价值或效益;
(2)人力资本法或收入损失法:生态用水变化引起的生态质量变化对人类健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因环境而导致医疗费用开支的增减及收入增减;
(3)防护或治理费用法:对生态用水减少导致的生态恶化,人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或治理,采取上述措施所需的费用可作为生态用水的价值评估;
(4)恢复费用法或重置成本法:假如生态用水减少已导致生态退化,必须以其他方式来恢复受到损害的生态,以便使原有的生态质量得以保持,那么所需恢复费用可作为生态用水价值的度量。
2.替代性市场法(www.xing528.com)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可以观察和度量的、也可以用货币价格加以测算的商品和劳务,不过他们的价格只是部分地、间接地反映了人们对环境价值变动的评价。用这类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来衡量环境价值变动的一类方法就是间接市场法,又称替代市场法。替代性市场法也可以用于估算生态用水的效益。
(1)后果阻止法。生态用水减少引起的生态恶化会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害,为了阻止这种后果的发生,人们通过增加其他的投入或支出来减轻或抵消环境质量恶化的后果。因此而增加的投入就是相应的生态用水的价值。
(2)资产价值法。生态用水的效益可以用生态用水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来估算。
以房地产为例,是否靠近河湖等环境因素会影响房地产的价格。用Hp表示房地产价格,它取决于下述变量:S——地点变量(如占地面积、房间数、房龄等);A——可接近性(如距离商业区或购物中心的距离、交通便利程度等);N——邻里特征(如住房密度、地方税、当地犯罪率等);Q——环境质量。
则有
对上式进行回归可以直接估算Q对所要确定的Hp的影响,由此推得对减少Q的边际支付意愿为:
如果河湖生态用水减少,河湖减少或消失,房地产周围的环境质量下降,房地产的价格就会受到负面影响。通过河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可以估算河湖生态用水的价值。
(3)旅行费用法。生态用水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动的价值也能用旅行费用法来估算。例如以河湖为主要元素的公园的价值,主要由河湖用水的价值组成,可以用人们到该公园的旅行费用作为一种估计。
3.意愿调查评价法
如果缺乏有关生态用水价值的货币信息,可以直接调查人们对生态用水效果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根据他们支付或受偿意愿来间接评估生态用水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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