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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构成及阶梯式定价分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水商品市场中,水资源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通过供水企业出售给厂商或个人进行消费。水商品的水价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其一是供水企业进水时的费用,该部分包括水资源费;其二是供水企业成本(含税金)和利润等;其三是污水处理费。因此,实际上阶梯式水价就是水资源费的阶梯。阶梯水价的定价思想与目前学术上所探讨的边际成本定价法的思想比较相似,即通过价格的变动提醒用户注意水资源使用的成本变动。

水价构成及阶梯式定价分析

在水商品市场中,水资源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通过供水企业出售给厂商或个人进行消费。在消费者从水商品市场中购买水商品进行消费的时候,除了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市场规则同时,还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水既是生产和生活必须的商品,又是稀缺程度很高的商品,并且这种稀缺性并不是由于供水企业的市场原因导致的,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由于在现实中,通常将水商品的供给当作公共事业来进行。公共事业的公益性决定了供水企业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即发挥限定水资源量的最大效益。因此,在水商品市场中,水价的市场调节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满足基本需水前提下的最低耗水量”。与此相对应的是,水商品市场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寻求合理的价格机制,使其能够合理地调节水商品消费者的用水行为,以实现“限定水资源量发挥最大效益”的目标。

(一)阶梯水价

所谓阶梯水价就是采用阶梯式原则确定水价,基本思路就是在一定的范围水资源量内采用基本价,超过定额用水采取更高的价格。阶梯水价既保证用户基本的用水量,同时有利于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

水商品的水价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其一是供水企业进水时的费用,该部分包括水资源费;其二是供水企业成本(含税金)和利润等;其三是污水处理费。构成水商品水价的基本公式为:

水价=水资源费+成本+正常利润+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是污水处理企业的收费,是一种企业行为,现在有关法规规定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微利。(成本+正常利润)是供水企业为了维护正常生产而收取的费用,也是一种企业行为。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无论是生活用水,还是工业用水,或者特殊行业的用水,其供水成本是一样的。实际上,不同用水户之间的水价存在很大的差异,一些特殊行业水价差异可以用悬殊来描述,多出的那一部分应该是什么?应该是水资源费部分。因此,实际上阶梯式水价就是水资源费的阶梯。当然,阶梯式水价实施后额外收益应该归国家所有,不是供水企业的收入。

(二)阶梯式水资源费条件下水价调整

1.水价政策改革目标

水价政策改革目标是:水价体系有利于政企分开,充分发挥政府调控水资源的经济杠杆功能,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维护国家的权益不受损失,确保水资源费上缴国库;建立节水型水价体系,为节水型社会建立奠定基础,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2.水价调整的基本原则

水价的调整,除了遵循一般商品调价原则之外,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原则:(www.xing528.com)

(1)政企分开的原则。通过水价调整,划清政府与企业的职能,有利于政企分开,减轻供水企业的包袱,轻装上阵;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到位而不越位,不干预供水企业的具体经济行为,各司其职。

(2)阶梯式原则。阶梯式水价,并不是指全部水价,因为供水企业的成本和利润部分是统一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用水户,他们的成本和利润是一样的。即在不同的行业中,拉开水资源费差距,体现政府对水资源调节的行为和意图;在同一用户中,采用阶梯式水资源费,就是在一定的范围水资源量内采用基本价,超过定额采取更高的价格,既保证其基本的用水量,同时有利于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

(3)承受力原则。水资源商品是准商品,其价格应该受使用者承受能力的制约,超过其承受能力,则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因此,水价的调整,一定限制在可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4)水资源费差异性原则。根据用户的承受能力,结合水资源短缺的现实,对不同的用水户采取不同的水资源费,对于生活用水,根据其公益性,可以进行重点倾斜,对于其他用水户,水资源作为生产资料,其水资源费依照市场进行调整,拉开档次,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节水型社会的建立。

(三)阶梯水价的确定及其对水资源需求的调节作用

水价的确定要本着既能促使用水户节约用水又不能因为水资源使用成本过高而影响用水户基本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采用阶梯水价的定价方法基本上符合该原则。阶梯水价的定价思想与目前学术上所探讨的边际成本定价法的思想比较相似,即通过价格的变动提醒用户注意水资源使用的成本变动。不同的是,边际成本定价法确定的水资源价格主要是根据供水边际成本的变动来确定,如果根据边际成本定价的话,则供水单位由于垄断而可能获得超额利润,从而不利于实现帕累托最优。阶梯水价的定价方法理论公式可表述如下:

式中:p为单位水商品的价格,即水价;q*为满足用水户基本生产或生活所需的最低水量;MC(q*)可以理解为用水户购买q*水商品的边际成本;q为用水户购买的实际水量,可以大于、小于或等于q*;K为系数。通过K将用水户对水资源使用量的多寡反映在水商品价格中,即用水越多,水资源价格越高。

在实际定价时,根据单位面积水资源使用量的情况,可以将上述公式分解为两种情况,即:

(1)当q≤q*时,p可以遵循以前的情况,即只收取少量供水成本或直接免费将这部分水资源供给用水户使用。

(2)当q≥q*时,对于q*部分,仍然采用低价策略;而对于q-q*,则采用p=MC(q*)+K(q-q*)的方法对水资源进行定价,对超过q*的部分,制定高水价,通过高水价迫使用水户自动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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