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由于水资源分布的时空差异性,及不同区域对水资源的需求情况、利用方式的不同,导致了水资源在不同区域之间相对稀缺程度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由于区域间水资源配置往往涉及到水资源量的规模庞大的水权交易,区域间水资源的差异问题往往是一个集体行为。例如发生在我国浙江省东阳和义乌两市的水权交易案例,就是在两地政府部门的主导和协商下进行的。并且,在水权交易市场中,水权价格的形成更多的是通过水权投标或拍卖的形式进行的。
无论是水权拍卖价格还是水权投标价格,只要是通过水权交易市场形成的,都能够很好地反映水资源的供需情况,并能够导致区域间水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面对代表同质水资源的交易对象——水权的时候,水权价格是交易发生的惟一决定因素。
下面用一个简单例子分析水权价格对区域水资源的供需反映。
假设三个相邻地区A、B和C。A所拥有的水资源量为QA,B所拥有的水资源量为QB,C所拥有的水资源量为QC,并且其水资源量的稀缺程度有如下关系: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三个地区均面临不同的水资源生产函数为:
B和C由于水资源短缺相对较为严重,期望从水资源相对丰裕的A购买一定量水资源的水权。
对于B和C而言,如果通过水权市场购买水资源,则其面对的水资源成本函数分别为: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可能购买的水资源而言,B和C的收益函数分别为
B和C都希望通过水权交易市场向A购买一定的水权。由于A的水资源相对丰裕,因此面对B和C的购买期望的时候,在保证必须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前提下,A可以选择将部分水资源的水权出售给B或者C。假设A考虑将QAS(QAS≤QA)的水资源量出售,则这部分水资源的可能收益函数为:
此时,可以将π=QASP看作f1(QAS)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A是否决定出售这部分水资源的水权完全取决于其机会成本是否大于其生产收益。(www.xing528.com)
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整个水权市场面临着方程组:
在水权交易过程中,A、B和C都会寻求能够为自己带来最大利润的结果。为了使问题简单化,假设A只选择将其可能出售的水资源量出售给B和C中的一个。
则A可能面对B的出价PB:
A也可能面对C的出价PC:
两个不等式方程组分别可以求出两个解集:和。在两种情况下,A出售水权都是理性选择,当面对两个可能不同的出价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A会选择高价出卖。这也是水权拍卖价格或者水权竞标价格形成的简单经济学解释。
水权交易价格的形成过程中,A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必须满足:
与此对应的是B和C能承受的最高价格分别必须满足:
水权价格的形成就在价格集和两个范围内产生。
在水权交易市场中,无论是采用拍卖形式还是竞标形式形成水权价格,价格的最终形成都是水资源供需情况的最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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