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市场竞争不仅导致资源配置的有效,还可以促进资源使用的有效。这是因为无论是在生产环节的厂商,还是在消费环节的消费者,为了在竞争中追求效用最大化必然会不断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价格。资源的市场配置与价格的关系可以简单表述为“资源最优配置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均衡和最优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郭莉,1994)。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的供需矛盾可以通过价格的波动得到反映,并可以通过价格的调节作用达到市场均衡。在水市场中,水价也具有一般价格的作用,但由于水市场的特殊性导致水价也存在着自己的特点。
在本章第一节中我们已经提到,市场配置水资源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水资源在稀缺程度不同的地区或部门之间的配置问题,另一种是从供水部门到水资源消费者之间的水资源供需配置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第一种情况的水资源配置通常通过水权市场,通过水权的有偿交易取得水资源资产的相应权属,第二种情况则一般将水看作一种生产或生活必须商品进行交换,交易发生的场所可以称为水商品市场。水资源资产和水商品尽管所指的对象相同,但其代表了两个不同时间范畴内的水资源。水资源资产是将水资源看作稀缺性资源资产,在水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必须考虑资源资产自身的价值问题。水商品则是将水看作一种特殊的商品,水商品价值的构成不仅包括水资源价值,还包括供水系统所投入的成本、供水企业的利润以及污水处理费用。
在水权市场中,交易的对象是水资源资产的相关权属,水权交易以水资源资产本身价值为基础,反映到价格上则称为水权价值或水权价格。而在水商品市场中,交易的对象是直接消费的水商品,人们通常所说的水价就是指水商品的价格。单位水商品合理的水价与水权价格的关系为:(www.xing528.com)
水价=水权价格+(成本+正常利润)+污水处理费水权价格的基础是水资源资产价值,水价的基础则是水商品的价值。从理论上而言,只要能够核算出水资源资产价值,就可以确定水权价格的数值,而水价的确定则只需要用水权价格再加上供水企业的成本、利润以及污水处理费即可。
在市场条件下,价格的形成除了以上价值的基础之外,还要受到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并且市场的波动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价格的形成和变化。对于水权价格而言,由于水资源资产核算理论的缺陷,加之受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影响,水权价格的形成更多的是靠水权拍卖或投标形成。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水价形成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更倾向于将水价构成中的水权价格称为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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