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市场的建立是水交易的前提。目前关于水市场的分类研究还不多见。以下是几种分类:
水市场分正规和非正规两种。前者指必须在某一给定时段进行或者是永久出售规定水量或股权份额,它主要适用于长期或永久性的调水。而非正规市场通常是在某一给定时段从灌区出售没有严格计量的地表水或者在若干小时内出售泵出的井水,它主要适用于水权没有得到很好界定的灌区。正规市场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并能确保水的销售对第三方得到的水量不产生负面影响,可适用于跨地区水权交易;非正规市场较少借助法律或行政手段,主要借助用户的个人信誉,水交易可能影响第三方利益,交易范围较小。
水市场可以分为不完全水市场和完全水市场。不完全水市场是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情况下自然形成的一种水市场,在这种水市场中,水权持有者个人或团体以自由协商的价格将水卖给其他用水户。印度北部、巴基斯坦的地下水市场和巴西北部地区由社区控制的泉水市场都属于此类市场;完全水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水权独立于土地,而且可以在一个法律和体制框架内与土地分开交易,在理想状况下,水权可以以自由协商的价格卖给任何人用于任何目的。完全水市场以智利和美国的科罗拉多河流域为代表。
著者认为,根据水的流通过程,可以将水市场分为第一市场、第二市场和第三市场。(www.xing528.com)
第一市场指水资源商品原料市场,它是在水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使用权分离情况下产生的,是所有权实现的市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水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的市场,该过程的实现维护了国家对水资源所有权的权威,在经济上得以实现。
第二市场指从事水生产、处理和水事务服务的水工程企业向社会直接提供产品和服务。从事水生产的企业,从水资源所有者取得水资源开发使用许可,通过加工、处理,向消费市场提供水商品或者相关的服务。
第三市场是指消费市场,在该市场中,消费者从水资源生产者中获得水资源进行使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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