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联动推进。参照浙江省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国土、海洋、规划、建设、财政、统计、旅游等部门,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上下衔接。比如,通州区的开沙岛和如皋市的长青沙现有的基础条件较好,但由于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优质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因此,要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像海门创建省级足球小镇那样,打造以体育教育产业为轴心、体育赛事产业为延伸、体育休闲产业为特色的健康养老类产业特色小镇。
2.实行“优胜劣汰”。坚持质量导向,把实绩作为唯一标准,重点考量城乡规划符合度、环境功能符合度、产业定位清晰度、文化功能挖掘度等内涵建设情况。实施“创建制”,重谋划、轻申报,重实效、轻牌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宽进严定、动态管理,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形成“落后者出、优胜者进”的竞争机制。
3.适当降低门槛。省级特色小镇一般要求3年投资50亿元,旅游类30亿元,门槛相对较高,申报省级的特色小镇首先要做好资金平衡,在资金筹措上主推市场化运作,严格防止将市场投资最终转化为政府财政兜底的现象发生。对于达不到省级标准的,市级特色小镇投资规模在省级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项目投资30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风情和历史经典等其他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项目投资20亿元。参照省实施方案,第一年完成投资不少于总投资额20%,且投资于特色主导产业的占比不低于70%(以上投资均不含住宅项目)。目前大型国企、各银行针对特色小镇项目的融资或代建服务相对较多,在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切忌扩大政府债务,量力而行。旅游标准考虑到地形地貌较为单一和旅游资源实际,在省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所有特色小镇原则上按2A级及以上景区服务功能标准建设,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原则上按4A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建设(省标准分别为3A、5A)。所有特色小镇都要建设提供创业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展示、交往空间等综合功能的公共平台(小镇客厅)。
4.结合陆海统筹试点。积极向省政府呼吁,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充分考虑沿海前沿区域发展基础相对较差、内陆城镇发展基础较好的实际,实行建设用海减少与内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政策。(www.xing528.com)
(本研究报告为2016年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招标课题“南通沿海前沿区域建设特色小镇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马亮,南通市委党校,硕士;瞿祖平,南通市沿海办副主任;杨晓峰,南通市沿海办规划处处长;徐光明,南通市沿海办规划处副处长;丁正涛,南通市沿海办规划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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