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其定义一般可以表述为:保险是以法令或合同形式,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或个人,根据合理计算,共同建立专用基金,对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社会互助性质的经济制度。保险所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通过保险将社会上具有相同危险的人们组织起来,使大多数人用分摊损失的方法对其中少数人在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幸事件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
1.保险职能
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是事物本质的客观反映。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决定的,保险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保险的职能可分为两类: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1)保险的基本职能 根据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总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始终面临遭到破坏的危险。面对惨重的损失,单靠某个企业或个人是难以承担的,有组织的经济补偿成为必要,保险形式应运而生。被保险人参加保险的目的是在遭受灾害、事故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补偿和保险金的给付。通过保险的补偿和给付,企业可以获得足够的资金,购买原材料等用品,支付生产停顿期间所需要的费用,把因生产中断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针对个人保险可免除或减轻不幸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人及家属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为了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保险人必须根据保险合同或事先约定,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实现组织保险基金,以便分担风险和分摊损失。
保险补偿不同于社会救助。保险是保险人用科学的方法计算出保险费率,在收取保险费的基础上建立保险基金。保险之所以能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关键在于它依靠精确的计算,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使原来不可预测的经济损失通过保险费的方式固定下来。保险的补偿和给付,完全依据保险合同的履行,排除了财政支持的公共性和政策性及社会救济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保险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职能,既是它固有的本质功能,也是其他基金所不能代替的。
(2)保险的派生职能 对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学界有着不同的认识,比较多的学者赞同保险有防灾防损和融通资金的职能。
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是由保险经营性质决定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就是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尽量避免保险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险人为了减少赔款,提高经济效益,必然要与被保险人共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保险人从日常业务中掌握大量保险财产的位置和分布,以及分析各种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资料,对灾害原因有比较确切的分析和结论,从而积累丰富的防灾防损的工作经验;同时可以运用保险财力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力量,提出防灾防损的方案。防灾防损工作必须具体地体现在保险制度、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上,提高被保险人遵守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能力,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指将保险组织的可运用资金,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便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由于保险人经营的连续性和保险事件的随机性,在保险人的业务经营中会有一部分资金处于暂时的闲置状态,这种处于暂时闲置状态的资金构成了保险人的可运用资金。保险投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银行存款、证券投资、抵押贷款等。保险业越发达,保险投资越重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也就越多。保险人通过保险资金的运用,取得盈利,加快了资金的积累。有了雄厚的保险准备金,可以提高保险人应付巨大危险的能力,增强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性。同时也突出了保险业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使保险更好地成为社会的稳定器。(www.xing528.com)
2.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时期,保险的职能表现有所不同,因此它的作用也有所不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方面的经济活动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保险在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日益重要,实际效果日趋显著。
(1)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在竞争方面的日趋复杂化,为了降低成本取得竞争优势必须要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与联系越来越紧密。一家企业能否稳定发展,不仅对自身至关重要,而且对与之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企业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就似一张错综复杂的网,任何一点受到震动就会波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局部的动荡会传递到经济的其他方面,蝴蝶效应使得损失进一步扩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趋势会进一步加强。控制此类损失的最有效方法是提供保险保障。由于保险具有经济补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职能,任何企事业单位,只要平时缴付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就可以获得保险人的经济补偿,消除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企业生产中断的可能,从而把对别的企业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点,保证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2)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形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完全有可能使企业生产和人们生活陷入困境,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的因素。但是,有了保险保障,情况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保险组织是专业承担危险和管理危险的部门,保险组织和被保险人或组织在经济上有着共同的利益。保险组织对保险财产和人身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防灾防损的义务,在日常业务处理中,保险组织掌握了许多数据和防灾防损的经验,并能拨出相当一部分资金增强防灾防损的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灾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从总体上看,灾害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也是一定的。但是,只要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的经济补偿和人身保险金给付是安全可靠的。保险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人民重建家园,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这是从根本上稳定企业、稳定家庭,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3)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科学技术进步能够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是,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应用,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科学技术的发明者,有人身安全问题,也有新技术实验的危险问题。许多科学技术实验成功,要想推广使用,投资者也顾虑重重。因为人们并不了解新的科学技术可能带来的财富和造成的危险。事实上,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往往需要支付很大的费用。现代高科技的产生与应用,一方面克服了传统生产技术上的许多缺点和危险,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危险。虽然危险发生的频率在大幅度减小,但是,一旦发生新技术的灾害事故,其破坏程度可能会很大。有了保险保障,科学技术无疑会加快利用,造福人类。
(4)有利于对外的经济交往 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无论是引进设备、吸纳外资,还是对外贸易,都需要保险保障。保险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形象和信誉。没有保险的国际贸易和资本市场的运作,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会影响两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有了保险,国际贸易与国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转为保险组织承担,任何经济纠纷都不会影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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