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二手车成新率的确定常采用使用年限法和综合分析法。
1.使用年限法
(1)规定使用年限 对于汽车来说,按照《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和1998年7月7日国经贸经[1998]407号文《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2010年对报废标准进行了修订,规定私家车只要能通过年检不再强制报废。按照规定:对延缓报废的汽车不准交易,因此不予考虑延期报废的延长使用年限。对延期报废,超年服役的车辆,其使用费用高,事故隐患多、故障率高,故使用不经济,不会给所有者带来多大收益。
对于大中型拖拉机来说,按照1992年9月9日物机字191号文颁发的《关于制定大中型拖拉机报废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大中型拖拉机是指功率在20hp及以上的拖拉机,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大中型拖拉机都应报废:
1)大中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工作1.8万小时),经检查调整后,耗油率上升幅度超过出厂额定标准20%的,功率降低值超过出厂额定标准15%的。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机车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理费超过新车价格二分之一的。
3)使用多年且无配件来源,车型老旧的进口拖拉机,国产非定型和淘汰的拖拉机。
对于国内尚无规定使用年限的其他车辆,其规定使用年限参照《汽车报废标准》和该类产品的会计折旧年限或根据鉴定估价人员的经验加以确定。
(2)已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是代表机动车辆运行量或工作量的一种计量,这种计量是以车辆正常使用为前提的,包括正常的使用时间和使用强度。例如有些出租小汽车是以两班运行,因此在实际估价过程中,运用已使用年限指标时应充分注意机动车辆的实际已使用时间,而不是简单的日历天数,以及使用强度。
对于汽车产品来说,它的经济使用寿命指标有规定使用年限,同时也以行驶公里数作为运行量的计量单位。从理论上来说,综合考虑已使用年限和行驶公里数要符合实际一些,即汽车的已使用年限应采用折算年限。
年平均里程是一个统计数据,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和市郊运输车辆年平均行驶里程一般为40000km左右,长途货运为30000km左右。一般个体运输由于货源不足,导致车辆开工不足处于半闲置,一般年平均行驶在25000km左右。对于小轿车、私家工作和生活用车年平均行程在25000km以下;公务用车、商务用车年平均行驶在35000km左右;出租小轿车年平均行驶达100000km左右。
这种使用年限表示方法既反映了车辆的使用情况(即管理水平、使用水平、维护水平)、使用强度,又包括了运行条件和某些停驶时间较长的车辆的自然损耗。但在实践操作中,很难找到总的累计行驶里程和年平均行驶里程这一组数据,故已使用年限只能取车辆从新车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评估基准日的年数,在估算成新率时,一定已考虑到上述的使用年限。在实际计算时,应该将已使用年限和规定使用年限的年数换算成月数。这样计算的成新率准确一些。对于其他机动车辆来说,有些不是以行驶公里数作为工作量标,而是以工作小时数或其他指标来计量其运行量或工作量。一般这种情况下,车辆的已使用年限应根据车辆新车初次注册登记日期或账面使用时间,根据车辆技术档案记载的内容,车辆使用班次、使用强度,据实估测已使用年限。
2.综合分析法(www.xing528.com)
综合分析法是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再综合考虑到影响二手车价值的多种因素,以系数调整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
式中:已使用年限和规定使用年限同使用年限法所述。综合调整系数采用下述两种方法确定:
1)车辆无须进行项目修理或换件的,可采用综合调整系数,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微调。
2)车辆需要进行项目修理或换件的,或需进行大修理的,综合考虑表列出的影响因素,可采用“一揽子”评估方法确定一个综合调整系数。
(1)车辆技术状况系数 车辆技术状况系数是基于对车辆技术状况鉴定的基础上对车辆进行的分级,然后取调整系数来修正车辆的成新率,技术状况系数取值范围为0.8~1.2之间,技术状况好的取上限,反之取下限。
(2)车辆使用和维护状态系数 车辆使用和维护状态系数是反映使用者对车辆使用、维护的水平,不同的使用者,对车辆使用、维护的实际执行情况差别较大,因而直接影响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成新率,使用和维护状态系数取值范围为0.9~1.1之间。
(3)车辆原始制造质量系数 确定该系数时,应了解车辆是国产还是进口以及进口国别,是国产的应了解是名牌产品还是一般产品。一般来说,国家正规手续进口的车辆质量优于国产车辆,名牌产品优于一般产品,但又有较多例外,故在确定此系数时应较慎重。对依法没收领取牌证的走私车辆,其原始制造质量系数建议视同国产名牌产品考虑。原始制造质量系数取值范围在0.9~1.1之间。
(4)车辆工作性质系数 车辆工作性质不同,其繁忙程度不同,使用强度也不同。我们把车辆工作性质分为私人工作和生活用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和商务用车,从事旅客、货运、城市出租的营运用车。以普通小轿车为例,一般来说,私人工作和生活用车每年最多行驶约25000km;公务、商务用车每年不超过40000km;而营运出租车每年行驶有些高达1200000km。可见工作性质不同,其使用强度差异之大,车辆工作性质系数取值范围为0.7~1.2。
(5)车辆工作条件系数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很大,车辆的工作条件对其成新率影响很大。我们把工作条件分道路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
1)道路条件可分为好路、中等路和差路三类。好路是指国家道路等级中的高速公路,一、二、三级道路,好路率在50%以上;中等路是指符合国家道路等级四级道路,好路率在30%~50%之间差路是指国家等级以外的路,好路率在30%以上。
2)特殊使用条件。特殊使用条件主要是指特殊自然条件,包括寒冷、沿海、风沙、山区等地区。根据上述工作条件可适当取值,车辆长期在道路条件为好路和中等路上行驶时,工作条件系数分别取1和0.9;车辆长期在差路或特殊使用条件下工作,其系数取0.8。
从上述影响因素中可以看出,各影响因素关联性较大。一般来说,其中某一影响因素加强时,其他项影响因素也随之加强;反之则减弱。影响因素作用加强时,对其综合调整系数不要随影响作用加强而随之无限加大。一般综合调整系数取值不要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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