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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与劳动的交换:虚假性及其危害探析

更新时间:2025-01-0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进一步真实地揭示了资本与劳动交换的虚假性。但资本与劳动的交换不是这样,劳动者的使用价值仍在工人身上,这也是把劳动力称为“活劳动”的重要原因。就归还、偿还的视角来看,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显然是一种形式上的交换,资本家与工人并没有完成猎人和渔夫般的各取所需的交换活动。就此来看,说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是等价交换,则是一种未加证实的“虚构”。

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化生产的基本特征。前面几章的论述主要集中在:资本若不通过交换,把资本变为非资本,劳动也就不会变为非劳动。当二者交换成功后,资本把劳动变成了雇佣劳动;对劳动来说,意味着刚刚论述的那“四个分离”程度的加深。所有这一切后果都作为悖论性的东西成为社会现实。但在国民经济学看来,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却包含着如下规定性,一方面,劳动的结果就是创造出财富,财富的积累形成资本,即劳动可以转化为资本,劳动越勤勉,资本积累就越多;另一方面,因为劳动可以转化为资本,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资本与土地三方共同参与,各自的所有者可以互借对方的要素,最终三方也会“共分”劳动所得。一句话:劳动者也是资本家,反之亦然。国民经济学家最想说的话就是劳资统一、三方平等,不存在经济正义问题。但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切都具有虚假性,因为这样的结论无法解释现实社会中已经演化为危机的社会矛盾,诸如经济正义等。显然,从上述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出发,不会发现这些问题,更谈不上解决这些问题。

马克思考察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把基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获得现代社会的最初规定性,即摆脱了诸如牛、牲畜等自然物的形式,获得了货币形式的独立表达,为资本进入流通领域从而驱动生产活动与交换活动,提供了历史条件,毕竟历史上的牛、贝壳等作为财富或等价物具有客观局限性。马克思进一步论述指出,既不能把积累的货币直接叫做资本,又要看到在资本增值过程中,商品和货币是交替出现的,并在这种交替过程中实现了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的转变,没有这种交换价值的生产,就不会有剩余价值的生成。(2)资本在购买原材料、生产工具、劳动力后所开启的生产活动,是建立在把劳动力的购买和使用过程分离开来的基础上,且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及其再生性是资本增值持续不断的驱动力。(3)在前两点的分析中可看出,既然劳动已在资本的控制下成为雇佣劳动,且造成了“四个分离”,就已说明国民经济学那里的“劳资统一”具有虚假性。真实情况是雇佣劳动的生成,促使工人不愿意继续从事被强迫的、使自己越来越贫困的劳动活动。这就从生产、分配领域的经济正义问题转化为政治领域内的阶级对立问题,而经济上的对立状态才是产生经济正义问题的根源。马克思进一步真实地揭示了资本与劳动交换的虚假性。

首先,资本的本性是对增值的无休息的欲望,这就决定着它持续不断地驱使“活劳动”加快生产的脚步,从而使这种生产与增值活动呈现出不停歇的循环过程。从最初的生产准备开始,资本家向工人预付工资,作为交换过程的完成形式进入下一个环节后,工人就要为资本家提供生产服务,将自身劳动力使用价值投入到生产活动中。按照交换的一般规定性,必须是在A(a)与B(b)中展开,A得到了商品b,B得到了商品a,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在两个不同的所有者之间完成后,一方得到交换价值,另一方得到使用价值。但资本与劳动的交换不是这样,劳动者的使用价值仍在工人身上,这也是把劳动力称为“活劳动”的重要原因。资本家“得到”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但不会亲自去使用这个使用价值,还得工人“带着”自身的使用价值投入生产环节中去。

这一过程初步说明,资本家对劳动者已形成了占有与控制的状态,劳动力使用价值已间接地成为资本总价值的一部分。马克思对此进一步指出,活劳动必须再把他所交换的价值归还给资本家,即“偿还给资本家”。就归还、偿还的视角来看,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显然是一种形式上的交换,资本家与工人并没有完成猎人和渔夫般的各取所需的交换活动。工人原本通过交换得到维持最低限度生存的工资,但基于工资消费的最终结果是再生产出了自身的使用价值,继而又提供给资本家使用,也不可能把工资从根本上用到别处。用“偿还”来概括这一过程是再恰当不过的。进一步说,劳动力创造出的“新价值”,并不是在资本与劳动交换关系中产生的,而是在劳动力使用价值的“自我活动”中生成的。这种使用价值与一般商品使用价值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再生性、创造性与持续性。一个苹果的使用价值随着苹果被吃完便消失了,从而不具有持续性地再生与创造。就此来看,说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是等价交换,则是一种未加证实的“虚构”。(www.xing528.com)

其次,在持续地增值过程中,资本也在持续地“消费”着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并持续地占有“活劳动”所创造出来的新价值。这个持续增长的新价值相对于不变的工人工资,以及持续“归还”的交换价值来说,更是一种严重的剥削和不平等,又怎能说资本与劳动是等价交换呢?这种生产活动一直持续进行以满足资本增值的本质需要,但资本家却不会亲自参与到生产活动中去,真正的生产主体仍是雇佣工人,就像刚刚分析的那样,工资是维持自身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基本条件,再生的“使用价值”又被以新的“活劳动”的方式“归还”给了资本家,最终产品也被资本家占有并支配。与这种持续不断地占有相对立的,是劳动者自身使用价值的持续被使用以及工资的相对稳定性。从长期来看,二者在财富占有、分配所得、社会地位等诸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在逐渐扩大。马克思总结指出,“资本家不仅作为资本保存自己,而且作为不断增长的资本越来越多地不支付等价物便占有他人劳动的唯一条件。”[31]资本的占有权力越来越大,“活劳动”却在丧失物质实体的过程中越来越贫穷。更需要提及的是,雇佣工人却无法摆脱这种使自身越来越贫困的活动,因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普遍生产样式就是以资本的这种占有权为前提,这也是经济正义问题产生的社会基础。

再次,马克思分析指出,在持续的资本与劳动的交换过程中,同“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说用于购买劳动力使用价值的预付工资,实际上是以劳动力自身创造的那个增值额——大体相当于现代经济学常用的利润说法——来支付的。但这个增值额属于“活劳动”的剩余劳动,是资本占有的他人劳动成果的表现。这显然是一种不等价交换,资本家之所以愿意持续地进行交换,也不是为了想从根本上改变工人的生存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而是为了自身得到劳动力使用价值的需要。还有,就“活劳动”在维持了使用价值的连续性之后,又把它“归还”给资本家而言,同“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资本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付出。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关系本就“完全不存在”,是一种“纯粹的假象”。资本对“活劳动”的占有和剥削再一次得到论证。当劳动表现为他人的劳动,或产品归他人占有和支配从而成为他人的财富,不仅说明劳动与财富的分离,还说明雇佣劳动存在的普遍性,以及在这种普遍性基础上产生的“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与“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32]之间对抗的普遍性,进而使经济正义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普遍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认清资本与劳动交换的这种虚假性。打破这种“平等交换”或“劳资统一”的谎言,才能为真正解决经济正义问题提供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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